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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畢老林: 小經紀搵食艱難 破困局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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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5 19:11: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3月24日,周日。證監會上周二主動要求小型證券行莎利士堡停業,並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限制業務」(第204條)和「限制處理財產」(第205條),向莎利士堡發出限制通知,禁止該行進行受規管活動和處理客戶資產,直至另行通知。

經紀慘況港人寫照?

從本報對事件的報道可見,過去十年證監會曾九次向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令,每次對事件的來龍去脈都有一清二楚的交代,惟這次一反常態,在莎利士堡問題上三緘其口,葫蘆裏賣什麼藥,外界只能憑空想像。

莎利士堡「麻雀雖小」,但證券交易、就證券提供意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以至提供資產管理,各方各面「五臟俱全」,頗有集經紀與投行業務於一身的氣象。然而,以其客戶基礎僅百人而論,證監勒令莎利士堡停業背後原委雖耐人尋味,但一家規模如此細小的經紀行出亂子,不足以影響金融系統穩定性,股壇名嘴「寸」證監一兩句後,事件很快便會不了了之。

莎利士堡不過「茶杯裏的風波」,並無多大討論價值,老畢卻何以談及此事?

3月23日(上周六),一位署名八両的讀者,在《信壇》貼上一條標題:〈股票經紀的慘況是否港人將來的寫照?〉下有三兩行短語:「面對銀行和同業的割喉式競爭,大多數股票經紀已墮入最低工資的一群。這個曾經風光的行業又是否香港人將來的寫照呢?」

股票經紀的「慘況」,在於金融海嘯後成交收縮,監管要求卻日緊於日,生意難做遇上成本急升,小證券行自願結業時有所聞。莎利士堡遭勒令停業,真正原因雖撲朔迷離,惟與「世界難撈」這個大環境,總不會完全無關。

股票經紀是否一如八両君所言,已墮入最低工資的一群,以致成為港人未來的寫照,老畢沒有數據在手,難以求證,只好留待識者評論。可是,大家若有親朋戚友在C組經紀行效力,必會發現此輩身上散發出隔九條街也能感受到的負能量。

負能量揮之不去

股票經紀今天的「慘況」,是否港人日後的寫照,有待時間證明。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小經紀愈做愈縮,走上夕陽西下的不歸路勢所難免,但這絕非本港獨有的現象;跟香港小經紀如出一轍的「慘況」,早已寫在華爾街的牆上。

最近,美國小型經紀行因佣金收入劇減或資本水平不足自願結業的消息,接二連三。這些證券行的名字,對港人來說大都非常陌生,惟小行無心戀戰,理由與本港同業不謀而合,皆離不開成交萎縮、競爭激烈、監管要求日趨嚴格……小經紀搵食艱難,看看數字即一目瞭然。

美股雖從金融海嘯谷底回升逾倍,但股票買賣一沉不起,三年下來只有減少沒有增加。去年第三季,美股每天平均成交量為60億股,低於2011年同期的87億股和2009年第三季的93億股。由此可見,美股2009年3月觸底後雖愈漲愈強,惟投資者買賣股票的興趣(或信心)卻反其道而行,大市愈升交投愈縮,形成過去三年美股成交量拾級而下的態勢。

值得補充的是,電子交易和程式買賣的崛起,令行業競爭前所未有地劇烈,股票買賣平均收費過去三年大減31%。生意淡薄加上利錢日微,小經紀焉能不萌生退意?

不過,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再難賺錢的領域,亦有人破舊立新迎難而上,以前人未想過的經營模式,力求殺出血路。七八年前仍名不見經傳,如今已晉身全美第四大證券行的LPL Financial(排名僅落後於富國、大摩和美林),正是「搵食艱難」的經紀業中一株奇葩。

破舊立新迎難而上

LPL之所以值得一提,除了其營運模式確具獨到之處,讓該行得以在短短數年間於全國開設6500家辦事處,經紀團隊達1.33萬人,而客戶更多達430萬,還因LPL違規猶如家常便飯。

有細心閱讀本報關於莎利士堡報道的讀者,想必發現以〈違規經紀行多涉挪用資金〉為題的副文。此文的「精髓」,在於以下這一句:「……過去十年接獲證監會限制通知書的中小型經紀行,多涉及挪用客戶資產……2006年至2007年恒生指數屢創新高,期內共有五家經紀行被要求停業。市場人士認為,股市暢旺鼓勵經紀行更進取。」

卻其實,要挪用客戶資產,不必等到市旺,違規失責跟經紀的個人操守,關係大於市況好淡。LPL自闖出名堂以來,非但經常在美國證監譴責聲明中榜上有名,各式違規行為,比如向無知小投促銷複雜金融產品、私自利用顧客戶口從事投機性炒賣、明目張膽挪用客戶資產/盜用客戶資金……美國證監在掌握罪證後,何以只向違規失責經紀小懲大戒,卻不勒令LPL停業「釘牌」,老畢不得而知。然而,LPL在某些交易中所賺未必夠交罰款,其經營模式存在甚大的法律和監管風險,卻是不爭的事實。

該行的經紀,與其說是LPL的員工,不如說是打着LPL旗號的合約商/自僱人士。他們自行租用辦事處、聘用自有員工,佣金收入與LPL對分。透過這個合約商網絡,LPL不斷擴張,而且主打美國農業地區,避免在大都會跟傳統證券大行正面交鋒。就這樣,LPL在毋須投入大量資金下,於美國農業地區佔有率穩居首位,全國則高踞第四位。

可是,以這個模式擴張是有代價的:第一,LPL的經紀跟該行的關係,似合作夥伴多於正規僱員,要在全國各地密切監察萬多名良莠不齊的經紀如何做生意,總行鞭長莫及。

經營模式富爭議性

第二,LPL的經營模式,令它在不斷擴張之餘毋須擔心日常開銷相應增長,省下來的錢非但能確保LPL有足夠空間把佣金定在極具競爭力的水平,還可大比例「回贈」經紀,一宗股票買賣八成以上佣金收益歸經紀所有,並不罕見。然而,如此一來,LPL撥作應付監管要求的資金,必然此長彼消,本已漏洞百出的管治水平,只會隨着業務擴張而惡化。

本港小經紀世界難撈,有人意興闌珊心灰意冷;有人不顧後果鋌而走險。在搵食艱難舉世皆然下,原先也是小經紀行的美國LPL Financial,想出了在困境中擴張的「絕世好橋」,惟欺騙小投、挪用客戶資產的事件一再發生,美國證監卻疑中留情未施辣手,這又是誰之過?
 樓主| 發表於 2013-3-25 19:11:33 | 顯示全部樓層
2013年3月20日

違規經紀行多涉挪用資產

《證券及期貨條例》於2003年實施前,針對經紀行的操守和財政狀況的法規較少,故不時出現中小型經紀行爆煲情況,最矚目的是1998年倒閉的正達證券,間接促使證監會設立投資者保障基金,以及透過《財政資源規則》提高經紀行的財務要求。此後證監會採取主動,多次利用法例賦予的權力,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問題經紀行營業,並限制其處理客戶資產。

股市旺證券行進取

勒令停業的不止是中小型經紀行,2008年9月雷曼兄弟瀕臨破產邊緣之際,證監會與雷曼本港的代表開會後,決定叫停該行的投資銀行、證券、期貨及資產管理業務,港交所(388)隨即宣布雷曼為「失責人士」,中央結算需要動用基金完成該行的交收。然而,當時現貨市場結算所沒有按金制度,而雷曼又是結算所第十二大經紀行(結算所參與者),因此雷曼倒閉後,港交所應證監會的要求,禁止交收達35億元的相關未平倉倉盤,令港交所需要在信貸市場填補25億元的資金缺口,期內結算所錄得1.6億元的虧損。港交所於事件後全面險討結算所風險管理制度,去年11月正式實施三道防線。

翻查紀錄,過去十年接獲證監會限制通知書的中小型經紀行,多涉及挪用客戶資產,或未能滿足《財政資源規則》的要求,2006年至2007年恒生指數屢創新高,期內共有五家經紀行被要求停業。市場人士認為,股市暢旺鼓勵經紀行更進取。

資深證券業人士蔡國強指出,若經紀行進行自營交易,或大量客戶的孖展借貸集中於個別股票,當大市急跌,經紀行未必有足夠時間追收按金,都可能導致違反《財政資源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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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6 18:06:50 | 顯示全部樓層
其一原因好明顯係汰弱留强,,,
另外就糸有d 細经紀,,操守出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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