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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法律 – (3) 實証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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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5:40: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古代法律基本是「王法」( http://141hongkong.com/thread-1034271-1-4.html )
而十八世紀的「自然說」認為法律必然與道德符合, 但是在現實上很多法律與道德未盡相符. ( http://141hongkong.com/thread-1091748-1-1.html )
到了十九世紀, 奧斯丁John Austin提出了「法律實証主義」, 主旨如下:
1.        法律是以威脅為後盾的命令 (即係唔守法就罰你)
2.        法律和道德之間沒有必然的結連 (老餅做唔成律師, 莫非因為我道德太.......)
3.        法律概念的實証性分析研究非常重要 (即係話唔係閉門造車, 要可以實証……所以咪叫做” 實証主義”囉)
4.        法律體系是個封閉的邏輯體系,從既定的法規,藉由邏輯工具,可以演繹出正確的判決 (呢句最到肉, 即係話法律有佢自己一套邏輯體系, 我地呢d星斗市民唔多會明架啦!)

老餅特意來談談以上的第1點, 「法律是命令」的本質.
法律只會規定我們的權利及我們甚麼「不能做」, 所以其性質是一種限制命令. 所以我們日常所談的「自由」是在法律容許的框架內的自由, 而並非沒限制的自由. 同理, 在一切人權及自由度較低的國家, 其「自由」在性質上與我們一樣, 只是它們的法律限制多多而已.
發表於 2013-1-9 15:47: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oldcake #1 的帖子

法律只係用來控制好人, 對壞人完全起唔到作用
$20收買各手GAY, 相GAY, 油氣GAY, 鏡頭, 電子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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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5:47:40 | 顯示全部樓層
oldcake 發表於 2013-1-9 15:40
古代法律基本是「王法」( http://141hongkong.com/thread-1034271-1-4.html )
而十八世紀的「自然說」認為 ...

(即係唔守法就罰你)我明,由細到大都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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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6:04:26 | 顯示全部樓層
2.        法律和道德之間沒有必然的結連

我最鍾意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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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6:1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冇法律絕對自由=弱肉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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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6:28:07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之下, 窮人含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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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6:50:02 | 顯示全部樓層
每個地方都會因應自身條件制定法律,最終目的都係為咗保障自己利益

最贊同都係法律無乜道德可言,以 lawson. 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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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7:02:1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唔係咩老江湖, 但以過去2-30年生意/商業運作黎講,

法律, 從來保護唔到我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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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7:30:16 | 顯示全部樓層
i want law can protec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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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22:57:54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是由當權者或政體所制訂, 規限屬民的規則, 很視乎當權者的取態, 嚴格來說跟道德無很直接關係 !! 所以容許每地方或不同時代有不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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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23: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kingkong_hk 發表於 2013-1-9 15:47
回復 oldcake #1 的帖子

法律只係用來控制好人, 對壞人完全起唔到作用

法律係對好人唔夠好, 對壞人唔夠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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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0 04:45:03 | 顯示全部樓層
very good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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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0 10:59:58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是幫有錢人,及被告咖(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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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0 11:25:25 | 顯示全部樓層
Wanbaolung 發表於 2013-1-9 22:57
法律是由當權者或政體所制訂, 規限屬民的規則, 很視乎當權者的取態, 嚴格來說跟道德無很直接關係 !! 所以容 ...


這裡出現了兩個有趣的問題:
1. 當權者或政體如由全民公決產生, 而修訂法律權也在民選議會, 那法律便不單是"規限屬民的規則".
2. 在 "何謂法律 – (2) 自然論"中, 法律學者認為法律與道德必定相符, "法律和道德之間沒有必然的結連"只是由奧斯丁John Austin的開創的實証主義學派的觀點. 而如少餅所言"所以容許每地方或不同時代有不同法律"也正好用來証實因各地道德不同而出現, 而社會隨著道德觀念的改變, 以至不同時代有不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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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0 11:53:49 | 顯示全部樓層
lugard 發表於 2013-1-9 23:02
法律係對好人唔夠好, 對壞人唔夠殘忍

現代法律, 原則上會有這般偏向........因為有可能將好人當賊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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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0 11:56:05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1-9 17:02
小弟唔係咩老江湖, 但以過去2-30年生意/商業運作黎講,

法律, 從來保護唔到我

看似沒有, 實質上每日在保護你...........就好似話阿媽無關心過我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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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0 17:57:40 | 顯示全部樓層
Wanbaolung 發表於 2013-1-9 22:57
法律是由當權者或政體所制訂, 規限屬民的規則, 很視乎當權者的取態, 嚴格來說跟道德無很直接關係 !! 所以容 ...

睇吓我地偉大祖國就知
高幹同一般市民所受的法律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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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0 21:02:55 | 顯示全部樓層
oldcake 發表於 2013-1-10 11:53
現代法律, 原則上會有這般偏向........因為有可能將好人當賊辨

所以法家思想係好事
治亂世 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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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4 15:45:28 | 顯示全部樓層
henryyu 發表於 2013-1-12 18:59
回復 oldcake #1 的帖子

Basically, I maintain my view as my earlier response to [法律與自由] by laws ...

首先謝過Henry少餅用心回應.
關於美國的「三權分立制」, 老餅總應為稱為「三權制衡制」更為合適.
既是「制衡制」, 那便清楚知道那是一種角力的制度, 效率並不是此制度所要考慮的重點. 簡單來說, 所有民主制度都可視為「制衡獨裁者」的制度, 與自由, 平等並沒有必然的結連, 只是一般人錯誤觀念必定有結連而已.
我舉一個例子: 收入多的人稅率比收入少的人高
有些人會說, 能力大的人責任愈大, 所以承擔更多. 可是如同一學歷及工種, 只是付出更多時間工作, 為何稅率(%)會不同呢?
所以這不是公平問題, 是社會上貧富與道德角力後的折衷方案.

只要我們攪清楚"法律不是為人人平等"而設的前題, 我相信更容易理解"法律". 我對法律哲學的書看過不多, 但並沒有讀過一個法學家定義法律=平等!! (如有不對處, 請Lawaon, smcuk141少餅等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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