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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2-10-30 05: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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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儲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保稅倉儲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幢的倉庫以及辦公用房租賃給乙方使用,倉庫租賃面積經雙方認可確認為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實際租賃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辦公用房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1.2 乙方租賃此倉庫用於______海關審批,驗收合格的公用保稅倉庫。
1.3 此為獨立的兩層磚混結構倉庫,自成一體。租賃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 根據保稅物品數量少,體積小的特殊性,在海關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將酌情把此倉庫的一樓,委托甲方統一經營管理。
第二條 保稅物資的管理
2.1 乙方租用甲方倉庫所存貨物系海關監管物資,未經 海關許可,甲方不得擅自轉移、拆封、提交或作其他處理。
2.2 甲方負責提供______小時不間斷的保全人員,以確保乙方存儲貨物的安全和完整。如發生盜竊等導致貨物短少,乙方應及時向 海關報告,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作出相應處理。
第三條 免租期及租賃期限
3.1 倉庫及辦公用房租期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宜,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
4.1 倉庫一樓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二樓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辦公用房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按月支付,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下列帳戶,或按雙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或該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______天未支付,自第______天起應向甲方按______%/日,支付滯納金。
第五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和保養
5.1 乙方在免租期內,將按海關有關公用保稅倉庫的要求,對倉庫進行裝修、改建,加裝監管設施。乙方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實施。
5.2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倉庫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倉庫內專用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並保證在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倉庫歸還甲方。甲方有權檢查監督。
5.3 甲方在倉庫的管理上,必須保持倉庫的清潔、乾燥、衛生,採取必要的養護措施,不發生霉爛生鏽、蟲蛀,保證貨物安全儲存。
5.4 甲方負責乙方租用倉庫水、電的供應,提供基本設施及裝卸設施,以保證乙方的正常工作,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租用辦公用房的水、電以及通訊等基本設施,以確保乙方及海關人員的正常工作,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5.6 甲方應在倉庫按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和其它消防設施,保證已通過定期的消防驗收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的複印件。
5.7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做好消防工作。
5.8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保險。凡因發生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及時向海關報告,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處置。
第七條 廣告
乙方根據杭州海關對公用保稅倉庫監管的要求,在倉庫周圍及道路口等明顯方位需設立廣告牌的,甲方應予配合,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審批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倉庫,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0.2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保稅倉儲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進口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三百九十四條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倉儲物的性質、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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