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2-9-5 09:31: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opvision 於 2012-9-5 09:32 編輯
路過一插.
如果係街比人搶嘢, 唔該係自身安全情況之下, 叫"搶嘢呀", 驚香港人冷血, 無人理你咪是"非禮"/"提色魔"囉. 事後, 捉唔捉到人, 都一定要去警局報警 唔好咩都唔做, 又要怪其他人唔幫你好唔好
好似之前《ATV焦點》單嘢, 其他師兄就會同人講, 叫人幫手
http://141hongkong.com/thread-1034067-1-1.html
http://141hongkong.com/thread-1034440-1-1.html
雖然換來不少不同反對聲音, 但係人地至少去試. 同時無怪人幫唔幫手
反觀, 樓主你呢 ? 係呀, 怪盡天下人冷血. 可能,天下人根本唔知有此事.
知而不報者, 其實已經係第一位幫凶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