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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話題] 涉6車連環撞致5歲女童喪命  比亞迪司機不認罪獲準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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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6車連環撞致5歲女童喪命   比亞迪司機不認罪獲準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


涉及馬來西亞 吉隆坡(Kuala Lumpur) 古晉路(Jalan Kuching) 6車連環撞導致一名5歲女童傷重不治的 比亞迪(BYD)轎車 司機,今日(10月15日)被控上庭面對3項控狀時否認有罪,獲准以 RM 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並且今日起吊銷 駕駛執照,直至案件審結為止。

根據控狀,被告吳偉豪(Goh Wey Haur  / 譯音,銀行職員)被控於本月10日下午約3時44分,在吉隆坡 古晉路 往泗巖沫方向的路段魯莽駕駛導致一名5歲女童死亡,抵触《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和第42(1)條文,被告因為在車禍後沒有停車檢查,同樣牴觸第52(1)條文。

24歲的 被告 在聆聽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控狀內容惟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控方在陳詞時,原本建議第一項控罪的保釋金為2萬5000令吉、第二項1萬5000令吉,以及第三項1萬令吉,總額為5萬令吉。

控方指出,法庭在決定保釋金額時,應考量罪行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鑑於被告面對的3項控罪具有一定嚴重性,法庭應批准總額5萬令吉的保釋金。

除了保釋金,控方也要求法庭施加兩項附加條件,即被告須立即交出護照,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審結;其駕駛執照則須從首次被控當日起吊銷,直至法庭完成審訊並作出裁決。

控方指出,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5)條文,法庭有權針對被告的駕駛執照作出相關命令。控方認為,被告存在潛逃的可能,因此有必要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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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神秘新一代 於 2026-10-15 17:02 編輯 另一方面,辯方律師則要求法庭批准較低的保釋金額,並指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條文提出保釋申請。

律師表示,擬任保釋人是被告55歲的父親,為馬來西亞公民及商人,從商已有26年。至於被告年齡為24歲,目前在本地一家銀行任職,並向法庭提呈公司委員會相關文件及聘書,以證明被告及其家人具備一定背景,且被告並非潛逃風險高的人士。

律師也向法庭提呈一份時間軸文件,說明案發後家屬與警方的接觸及配合情況。

律師稱,在案發當晚約晚上8時起,亦即事發後首24小時內,被告家屬已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向調查官及警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病房、醫院資料,以及轎車車身編號等資訊。

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顯示被告及其家人並沒有逃避警方調查,也不應被視為具有高度潛逃風險。

律師強調,保釋的目的只是確保被告按時出庭,而非作為懲罰,因此要求法庭酌情批准較低的保釋金額。

經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推事批准被告以總額 RM 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其中,第一項控罪保釋金為 RM 2萬2000令吉、第二項為 RM 1萬2000令吉,以及第三項為 RM 2,000令吉;每項控罪均須由一名本地公民擔任保釋人。

法庭也諭令被告交出護照,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審結,同時吊銷被告的駕駛執照,措施從今日起生效,直至案件審結為止,案件於11月19日過堂。

根據馬來西亞 警方早前公佈的消息,事發時交通緩慢,一輛 比亞迪(BYD)Seal電動車疑從後方撞上一輛第二國產Bezza轎車,隨後涉及一輛摩哆及另外3輛轎車,分別為日產(Nissan)Almera、豐田(Toyota)Alphard 及第二國產Myvi,釀成連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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