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uild.gates 於 2014-10-19 11:47 編輯
回復 地盤佬 #23 的帖子
真係點極都唔明....
你話同捉小販一樣呀嘛, 咁你咪繼續持續呢個打完就走, 之後走返黎呢個做法,
等政府妥協發出 流動示威牌照, 劃出示威認可區, 示威者可於指定時間在區內指定大小方格內示威,
位置先到先得, OK?? 
女人街同廟街果班小販點都係喺佢地合法嘅地方入面擺檔,
但係你地佔領公眾地方就係非法, 而且你地老細一早講左喇,
佔中行動一早"正式"完結左, 而家留喺街上面嘅人係出於自發性,
咁即係非法集會啦, 係唔係所有出於自發性嘅非法集會警察都唔應該清場先?? 
你講到尾都係市值問題啫, 唔好喺度扮晒野扮偉大啦,
選址從來都唔到市民話事, 而當時又冇出現反對選址嘅聲音,
果度嘅小販只係 "使用" 果塊地方黎開檔口維生,
果塊地方嘅 管理, 保護, 維修, 維持治安等等方面就係政府處理嘅事,
一般佢地只係注意一下衛生情況同埋擺放範圍,
呢個就真係似足班佔領人仕一樣喇, 永遠唔照人地一早安排嘅示威範圍, 係都要有咁盡撐咁盡...
你不如問下班鬼佬點解當初英國政府淨係同大清政府要香港咁小地方,
應該將中國上下斬開一半割讓比英國, 再唔係成個中國版圖比晒鬼佬,
咁而家咪冇咁多煩惱囉~ 好唔好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