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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5日
THE LEX COLUMN
欲遏高薪風 先搶定薪權
高層薪酬問題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理性的讀者對之應如何解讀?歐盟日前提出新指令,強制銀行家獲發的花紅不得多於薪酬的兩倍;瑞士周日則就針對企業肥厚薪酬舉行全民公投,以大比數通過高層薪酬方案必須得到股東批准,聘任及離職酬金一律禁止,違者更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供求理論高層不適用
由此引發的爭論大多迅即失去理性,淪為感情用事的泥漿摔角。要重拾理性討論,倒不如從經濟學中的勞動邊際產量(marginal product of labour)理論着手。
假設兩名砌磚工人每天的工資按各自堆砌的磚頭數目而定,其中一人效率奇高,砌磚數目總是比另一工友多出20倍,獲發工資較對方高出20倍,相信大家都心服口服。同一道理,老闆亦會預期,聘用工人的數目將與砌磚多少成正比。
接着再想想銀行的例子,假使某銷售員賺取的佣金比同事高出一倍,他獲發雙倍花紅理應天經地義。但放諸極高層人士的薪酬,勞動邊際產量的概念就派不上用場。例如,一家企業的行政總裁年薪2000萬美元,雖然較賺取1000萬美元的財務總監高薪一倍,卻不能說前者的產力較後者優勝一倍。
由此可見,頂尖人才價格由市場力量決定之說根本站不住腳。偏偏每逢企業高層薪酬待遇成為眾矢之的時,企業董事會以及包括倫敦市長約翰遜(Boris Johnson)等人卻總是以此作為辯解。行政總裁的確有價有市,但其薪酬待遇卻非由供求互動來決定。
公投立例旨在爭權
理論上,由於企業不能充分掌握行政總裁的勞動邊際產量,供求定價根本無從談起。在實際層面,閣下大可向所屬企業提出,願以相當於老闆「六折」的薪酬頂替其工作,看看有何結果。實則即使自降身價,需求也不會隨之上升。
既然如此,何故某些人仍然得享天價薪酬?權力在其中發揮關鍵作用。假如政府或股東希望降低企業高層的薪酬,就得同時加入這場權力遊戲。歐洲上周提出新指令以及瑞士周日舉行公投,用意也不過如此。
譯自:THE LEX COLUMN
版權所有:FINANCIAL TIMES

■砌磚工人的工資可按產量計算,但相同的勞動邊際產量理論放諸企業高層卻行不通。(彭博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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