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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5 1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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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香港而家真係處於一個"死左都無埞擺"既情況...
一方面政府起龕位既阻力極大~
另一方面又未有正式法例規管私營龕場~
但又KEEP住一年要3萬幾個新龕位解決民生需求~~
兩難之下, 想係D 偏遠地區...
但其實無咩人住, 都一樣有環保阻力...
長此下去...香港解決龕位問題可能真係要靠市民接受環保既撒灰安葬先得...
(以下屬轉載內容)
十個環保團體聯合反對發展商以「公私營機構夥伴」項目模式,在沙螺洞興建六萬個骨灰龕位的骨灰龕場,批評有關環境評估疏漏多,並違反《新自然保育政策》,要求政府擱置項目,或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有關環境評估報告正諮詢公眾至下周二;環境諮詢委員會環境影響評估小組將於本月二十五日討論公眾意見。
發展商擬在大埔沙螺洞興建佔地四公頃的骨灰龕場,提供六萬個骨灰龕位。有關環境評估報告已完成,現正諮詢公眾意見至本月十九日。由於發展項目勢破壞大量林木,香港鄉郊基金會、長春社、地球之友等十個環保團體昨日再高調提出反對。
香港鄉郊基金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林超英批評,沙螺洞的環境評估報告疏漏甚多,例如稱該項目發展地區為「草地及灌木混雜區」,但林認為屬季節性溪澗及濕地,質疑發展商為避免發展限制,拒認該地為溪澗濕地。
林超英又批評,沙螺洞生態環境非常脆弱,有違二○○四年《新自然保育政策》中所指的「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地區」,不符合「公私營機構夥伴」項目要求。他解釋,骨灰龕場的人為污染物會隨河道、雨水流到鄰近區域,污染最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加上骨灰龕場落成後,人流飆升,平均每分鐘有一輛小巴經過,嘈音廢氣會干擾雀鳥及污染該區生態。
嘉道理農場植物園董事局成員白理桃認為,私營公司要擁有全部土地,才可以申請「公私營機構夥伴」,今次發展商只佔一成業權,其餘九成均為官地,違反《新自然保育政策》,不能稱為「公私營機構夥伴」項目。他質疑政府批出此項目,屬行政失當,或提司法覆核。各環團要求政府擱置此項目,直至新政府確立全新的自然保育政策,並建議政府效法市區文物建築保育,以等價換地,取得發展商在沙螺洞的土地業權,將該地區納入八仙嶺郊野公園。
團體又指,擬建的骨灰龕場有六萬個骨灰龕位,估計總值約六十億元,如政府「開綠燈」,等同向發展商輸送利益。
環保署回應指,會審慎考慮公眾人士和環諮會的意見,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其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的所有有關要求後,才會批准或拒絕批准環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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