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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5-4 2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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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水晶晶 於 2011-5-4 21:45 編輯
市民在購買旅遊保險時怎樣選擇各種旅遊保險的組合呢?首先要清楚自己已經有了些甚麼保障,然後再來決定在旅遊期間還需要甚麼保障。比如,你的僱主已經提供了醫療保險,而有關保單中已包括緊急支援服務,那麼,在旅遊保險組合中,就不必要再購買這一項服務,因為,當事故發生後,根據有關保單的條款,你會獲得緊急支援服務,毋須第二份保單再提供緊急支援服務,你也不會因而再獲現金補償。因此,第二份保單就是浪費金錢了。去年華航客機「反肚」空難事故中,一些旅客購買了包括醫療費用賠償的旅遊保險,卻未獲得醫療費用賠償,這是因為華航應該並且已支付了醫療費用,那麼保險公司就沒有必要再支付醫療費用,而旅客也不能另外獲得補償。
關於人身意外保險,即使你已經購買過了,但如果再購買一份,也是可以的。因為,發生意外後是根據每份保單的賠償額來給予賠償的,也就是說,多買一份保險就可多獲得一份賠償。但是,通常一般的人身意外保險要比旅遊保險中的人身意外保險便宜得多。因此,如果你有心購買保險,不如在平時就購買一份或幾份人壽保險或人身意外保險,那麼在旅遊時也不必再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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