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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水晶晶 於 2011-4-6 12:56 編輯
自願醫保計劃需符十大要求
政府推出自願醫療保險諮詢,為期3個月,未來的醫療保險計劃可為高危人士投保。投保者可7折付保費。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上宣布,推出自願醫保的諮詢,希望收集市民對計劃的意見。他指出,市民對公共醫療服務滿意,並希望可維持,但亦有意見認為,公共醫療需有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他承諾政府會不斷增加醫療開支。他指出,本港醫療系統不需翻天覆地的改變,而是逐序逐進的演變。
食衛局副秘長長陳松青簡介自願醫保計劃時表示,自願醫保日後需符合10項要求:
1) 人人受保,可終生保障
2) 以年齡組別劃分保費
3) 投保前的疾病亦需受保,設一年後的償付期
4) 高危人士可受保
5) 設高風險分擔基金
6) 保費設無索償折扣,最高為30%
7) 僱員離職後可續保,可轉換保險公司
8) 保險公司要公開成本及索償等資料
9) 劃一業界條款及定義,免出現爭抝
10) 政府設立索償訟裁機制
陳松青指出,自願醫保計劃可為高風險人士投保,而如出現大批高風險人士投保,政府的500億元醫療資金,將會考慮部分注入高風險基金。
醫療資金亦為新加入醫保劃人士提供7折優惠,並資助參加醫保人士儲蓄款項,於日後支付保費。
(明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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