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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夾公仔機投訴飆升 去年接獲138宗 有人花$200夾40次夾出空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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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 小時前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年市面上觸目皆是夾公仔機店,而相關的投訴亦不斷增加。消費者委員會過去3年接獲有關夾公仔機的投訴宗數,由2023年的16宗、增加至2024年的49宗,再急升至2025年的138宗,反映相關投訴有明顯上升趨勢。消委會6月15日發布新一期《選擇》月刊,並表示投訴個案揭示部分機台的獎品展示及擺放方式容易引起誤解,以及存在獎品質素參差等問題,呼籲夾公仔機營運商增加收費、玩法、機制及中獎條件透明度,避免將遊戲設定過於困難甚至不合理,同時建議消費者光顧前先細閱機台規則及獎品說明,如發現機台設定異常應即時停止遊玩,並聯絡店家跟進。

消委會分享相關投訴個案,其中一宗個案顯示,投訴人帶小朋友到A夾公仔機店遊玩,並選擇了其中一部每局收費5港元的夾公仔機遊玩,小朋友花費合共約200港元,嘗試夾取約40次後,成功夾出一個放置於機台邊緣位置的玩具包裝紙盒,而當投訴人打開紙盒後,才發現盒內空無一物,遂聯絡台主要求以該盒兌換玩具,但遭對方以有關紙盒僅屬機台背景裝飾、並非獎品為由拒絕。

投訴人認為店家未有清楚標示紙盒為空盒或僅作裝飾用途,認為相關展示方式容易誤導消費者,因此決定向消委會投訴。而A夾公仔機店負責人其後回覆消委會指,事後已就事件向投訴人致歉,並安排全額退回投訴人的遊戲費用,個案得以解決。

而夾公仔時,正常爪夾夾中物品後,理應將物品夾至出貨洞口上方才鬆開,然而另一宗個案中,投訴人發現其於B公司的遊戲機中心所遊玩的機台,爪夾在升至機器頂部時會自動彈開,令公仔無法被夾至出貨洞口,而投訴人合共花費75港元嘗試了15次,仍未能成功夾出公仔,認為是爪夾設定異常所致,質疑B公司刻意調整設定,遂作出投訴。

而B公司其後回覆消委會指已跟進投訴人反映的情況,並就事件向投訴人致歉,及提出贈送5張「玩一局送一局」贈券作為補償,惟投訴人並不接受。同時已訓示相關店員,提醒前線職員在顧客多次遊玩但仍未能中獎時,主動提供適當協助及建議,同時亦會加強巡查,留意機台的中獎情況,以免遊戲難度過高。

至於最後一宗個案中,投訴人於C夾公仔機店遊玩時,花費40港元後,成功於一部貼有「內含正版公仔」標示的機台中,夾出一隻兔子造型毛公仔,然而夾出後發現該公仔雙眼位置明顯高低不一,做工及品質與其對該品牌的印象有落差,因此懷疑公仔未必是正貨,並向消委會投訴。

而消委會跟進投訴後,投訴人表示已獲該機台的台主直接聯絡,但對方未有正面回應公仔是否正版,而是引述一段以人工智能分析為基礎的說明,就公仔上條碼及標籤的特徵解釋指有關公仔為正版產品。至於公仔雙眼高低不一的情況,台主指是源於手工製作的差異,例如縫紉情況和面部棉花的填充量不同等,建議投訴人可透過輕壓公仔面部,以調整棉花填充位置及改善外觀。投訴人聽取解釋後,雖相信公仔為正版,但認為台主未能處理貨品質素問題,不過亦只好無奈接受其解釋。

為減少誤會及消費爭議,消委會建議夾公仔機營運商應於機台上或當眼位置,清楚張貼遊戲規則及說明,包括每局收費、遊玩方式、中獎條件、禁止行為,以及是否設有「保夾」等特別機制﹔合理設定機台難度,包括爪夾力度、獎品擺放位置及出貨洞口大小等﹔若場內設有如「場主機」和「台主機」等不同營運模式的機台,應清楚標示相應負責人聯絡資料﹔如未能安排職員駐場,應在店內或機台上的當眼位置張貼負責人的聯絡資料;透過具信譽的渠道採購獎品,以確保產品安全可靠及來源合法,並在宣傳或描述獎品時,提供準確、清晰和不具誤導性的資料﹔同時若產品涉及「正版」、「原廠」、「限量版」等標示,須具備合理依據支持相關聲稱。

此外,消委會亦建議消費者在遊玩前,應先細閱機台上的規則及說明,包括每局收費、中獎條件,以及是否設有特別機制等;遊玩時若發現機台設定異常宜暫停遊玩,並即時聯絡現場職員或負責人跟進,並記錄事發時間及保存相關溝通記錄以便日後跟進;宜仔細觀察獎品的質素及真偽,若懷疑夾機內物品屬冒牌,可向有關商標擁有人或代理商查證,亦可向執法部門舉報;留意店舖是否有職員駐場或提供負責人的聯絡方法,及場內是否設有閉路電視,如有爭議則盡早要求商戶保留及查閱相關紀錄;若有兌幣收據或電子支付紀錄應妥善保留,亦可拍攝照片或遊玩過程影片;並應衡量預計支出與獎品價值,避免過度消費或沉迷。
1 夾公仔機投訴飆升 去年接獲138宗 有人花$200夾40次夾出空紙盒.jpg
2 消委會今日發布新一期《選擇》月刊。(陳德賢攝).jpg
3 消費者委員去年接獲有關夾公仔機的投訴宗數達138宗。(陳德賢攝).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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