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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總督察何兆東認收賄114萬洩內部資料 求情指原為「明日之星」因貪心一鋪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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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6 小時前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38 歲總督察何兆東,承認收取一名姓曲商人逾 114 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等禮物,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包括私自指示下屬解除曲就一宗襲擊案的保釋,又向對方洩露警方內部資料。 何周一( 18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 4 罪。辯方求情指,何原為警隊「明日之星」,有望晉升警司,但因貪心「一鋪清袋」,現時萬劫不復、妻離子散,又指被告自 2024 年還押,已深切反省不應由「公僕變私僕」。暫委法官韋漢熙押後案件至 5 月 26 日判刑,何繼續還押。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何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警方又指,一直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或違規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妻子控罪獲存檔

甫開庭,辯方指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何兆東會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餘下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與次被告、何兆東妻子何妍穎所涉的「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將會存檔法庭,不作起訴。

求情:原有望晉升警司「一鋪清袋」
控方指,何現年 38 歲,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學歷達專上,已婚並育有一子一女。

辯方求情指被告行差踏錯,現時萬劫不復,指何本是警隊「明日之星」,並引述警方先前的評核報告指,若何沒有犯案,有望晉升警司,奈何因貪心現「一鋪清袋」。

辯方提到被告獲 3 位上司撰寫求情信,均給予高度評價,又指何曾處理不少嚴重罪案,獲太平紳士發感謝信。辯方指,被告自 2024 年 9 月起還押,已深切反省,不應由「公僕變私僕」,明白長期監禁無可避免;被告太太因本案已提出離婚,被告如今妻離子散。

另外控方提到被告所涉的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涉款 1,148,546 元,會申請「復還令」(Restitution Order),要求法庭頒令被告把相關款項交予法庭。辯方指已與控方達成協議,何會在出獄後 42 個月內分期還款。

案件押後至 5 月 26 日判刑及處理「復還令」,被告續還押。

案情:未獲上司批准便釋放被捕商人
承認案情指,何兆東自 2020 年 11 月 8 日起,派駐灣仔區刑事部,監督三合會行動組及重案組調查。涉案商人曲海鵬住在灣仔會景閣一單位。2021 年 3 月,警方接報一名女子在會景閣某單位遇襲,曲海鵬及友人翌日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同年 6 月曲與一名女子到灣仔警署報案,指遭 3 人詐騙美金 1,700 萬元。被告調查時自我介紹為調查主管,並與曲交換微信。同年 7 月,被告向曲聲稱上述襲擊案由他監督,並向對方透露襲擊案詳情。

同月警方進行認人手續,曲被認出是其中一名施襲者。案件主管吳高級督察 7 日後建議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指引,被告則指示吳在案件紀要中,刪去「尋求法律指引」的字眼。

8 月,被告向上司稱報案女子說法存疑,建議不起訴曲。其後曲就襲擊案接受警誡會面並否認犯案。被告再向上司匯報時嘗試終止案件不果,惟翌日仍指示下屬解除曲的保釋。

案情:被告透露財困 收取商人 50 萬

案情續指曲相信其面對的襲擊案已結案,遂邀請被告及其隊員吃飯。被告則指隊員沒空,他會獨自前往。兩人同月 26 日於皇朝會貴賓房吃晚飯。

期間被告向曲指自己月入 10 萬元,但按揭等支出不少,妻子產子後亦沒有工作,自己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被告又指沒餘錢買奢侈品,曾因購買名牌手袋與妻爭執。

曲意識到被告向他索取金錢,離席前將裝有 50 萬現金的紙袋交給被告,並安排司機送被告回家,隨後被告向曲表示開心及感謝。案情指,警方於 9 月批准終止襲擊案。

案情:被告向商人透露詐騙案疑犯資料
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一名姓申的女子,即上述詐騙案的疑犯從內地回港被截停,隨後獲警方准許保釋。翌年 2 月,被告經曲要求,透露該案 3 名疑犯的個人資料。被告同年 5 月再向曲透露申將向警方報到,問曲有沒有事想他幫忙。

至 7 月中,被告向曲稱已濫權職權,不斷延長申的保釋條件。曲則表示,維持申的保釋對他而言重要。申最後在 8 月中拒絕維持保釋,獲警方釋放。

案情指曲與被告曾討論有何方法讓申再到警署。被告建議警方可就另案,安排申再作警誡會面或再拘捕她,又提議自己可基於網上投訴再拘捕申,但理據薄弱。及後被告指示下屬尋找申的下落不果,並發現申已前往新加坡,隨後向曲發送申的報稱地址。

案情:商人朋友涉民事案 被告透露對家公司資料
案情另指,曲的朋友梁國興涉及民事糾紛,梁的公司「銀基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控告「達運國際發展有限公司」違約。2022 年 5 月,梁懷疑「達運」負責人吳先生使用虛假文書,並向警方報案。

隨後被告向曲透露吳的會面摘要,其中吳提及「達運」反訴「銀基」一案的資料。被告又指,吳拒絕向警方提供文件,警方會向法庭申請提交令,要求吳或「達運」提供相關文件。

被告又得知民事法庭在案件下令「銀基」向「達運」賠 3,000 萬港元,遂叫曲提醒梁先生,以刑事調查進行中為由,申請暫緩執行命令。

同年 6 月高等法院拒絕提交令申請。被告應曲的要求於 7 月搜查吳的辦公室,並發現與民事案件相關的文件。被告向曲稱,「銀基」可於民事上訴使用該些文件,又曾與曲討論如何延長警方對虛假文書案的調查,讓「銀基」不會在等候民事案上訴時被清盤。

及後曲要求被告終止虛假文書案的調查,警方隨之在 1 個月後終止調查。

案情:獲商人送贈利是、代付母親治癌費
案情指2021 年 9 月 12 日,曲得知是被告兒子生日,便指示女友從 Burberry 購買 6 件總值 17,400 元的童裝,送到被告住所。2022 年 1 月,曲又指示司機將載有 5 萬現金的利是封送到何住所。

同年 4 月被告向曲指母親患癌,要求曲轉介合適醫生。曲隨後與醫生許植焜進餐,提及會承擔被告母親醫療費。許曾為被告母親診症兩次、提供 5 份處方,醫療費為 17,600 元。同月,曲與被告在皇朝會貴賓房吃飯,將 50 萬現金交給被告,表示是借給被告,但被告沒有還款。

2022 年 6 月曲與被告一家在灣仔新榮記吃午飯,曲女友向何妻送贈價值 36,400 元的 Chanel 手袋,並向被告兒子送贈 11 件總值 12,746 元的 Ralph Lauren 童裝。9 個月後,曲再送被告兒子 3 件總值 14,400 元的 Burberry 童裝。

2023 年 3 月 1 日廉署拘捕何兆東,人員搜屋時發現被告的流動電話、上述 10 件 Burberry 童裝。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承認,兩人維持朋友關係,而他沒有就收取的禮物申報。

控罪指收賄逾 114 萬元

被告為何兆東(38 歲,報稱警務處總督察)、何妍穎(36 歲,家庭主婦)。何兆東共被控 5 罪,包括 2 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 3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就「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何於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期間,身為總督察無合法權限從曲海鵬接受利益,即接受 500,000 元金錢、648,546 元金錢及禮物(即童裝、現金及一個手袋),作為在一宗襲擊案調查中傾向優待曲海鵬的誘因或報酬 。

3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何於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6 日期間,身為總督察向一宗涉嫌詐騙案的報案人曲海鵬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並在調查中傾向優待對方。

及於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10 月 21 日期間,向曲海鵬及/或一宗涉嫌虛假文書案的報案人梁國興,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以及 2022 年 10 月 5 日,向曲海鵬洩露何兆東憑其公職身分,取得有關名為庄鵬翱的人士的警方內部資料。

何妍穎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她於 2021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無合法權限而從曲海鵬接受利益,即總值 130,946 元的金錢及禮物,包括童裝、現金及一個手袋。
總督察何兆東認收賄114萬洩內部資料 求情指原為「明日之星」因貪心一鋪清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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