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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時,一對父母涉帶子女到柴灣海邊觀浪,期間母子墮海一度危殆。涉案父母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5月12日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准許兩人各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3 年,並撤銷控罪。
兩人同意案情指母子被浪捲落海後一度失去知覺。兒子送院後有多處傷勢,其中右邊頭部血腫、出現長約 4 厘米的見骨裂傷。他亦被診斷出有吸入性肺炎,在案發一周後出院。
被告為 L.R.Q ( 38 歲)及 Y.K.K ( 41 歲),共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據庭上指首被告為母親、次被告為父親。
甫開庭辯方指控辯雙方已商討,可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裁判官林子康問是否簽保守行為,辯方確認。
事發時正懸掛 8 號風球
庭上隨即讀出兩人的承認案情。案情指2025 年 9 月 23 日颱風「樺加沙」襲港,下午近 2 時半正懸掛 8 號風球,政府已多次向公眾表示需要離開海岸及危險區域。當時兩名被告共一家四口,位於柴灣嘉業街的海邊,而該處沒有扶手與其他安全措施。
案情續指至下午 3 時許4 人準備離開,父親先帶女兒走,母子仍在防波堤旁,期間一個 3 至 4 米高的巨浪,將母子捲進海中。父親曾跳海救兩人,而另一船員在小艇上聽到呼救聲遂救起 3 人。母子被救起時沒有知覺,被送往東區醫院救治。
案情指兒患肺炎、頭有裂傷
案情指兩名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兩名被告亦拒絕子女與警員會面。兒子的醫療報告顯示他胸部、頭部、腳部出現多處傷勢,其中右邊頭部血腫、出現裂傷見骨,傷口長約 4 厘米,需要縫針。
案情亦指兒子被診斷出有吸入性肺炎,亦曾氣促。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顯示他兩邊肺部有陰影,最後在案發一周後出院。
兩人同意上述案情。官指兩人的案件適合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准兩人分別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36 個月並且撤控,期間兩人不可干犯相同性質的案件。
兩人被控一項虐兒
控罪指兩名被告被控於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香港身為超過 16 歲,並對一名不足 16 歲的兒童,即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遺棄該 X ,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 X 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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