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0歲裝修公司東主疑為「慳錢」安排同鄉來工作,並將葵涌的工廈辦公室供黑工留宿,每日安排接送到單位工作。入境處經調查後,昨拘捕5名懷疑內地非法勞工及涉案僱主。
入境處昨在大埔兩間村屋和葵涌一個工廈單位,拘捕5名疑以旅客身份來港的懷疑非法勞工,均為內地人,年齡介乎33至45歲。入境處懷疑有人以日薪300至400元聘請同鄉來港從事裝修工作,負責清理泥頭、水泥、油漆和水電等不同裝修工作。入境處指被捕的懷疑黑工全部無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或綠卡」及建造業工人註冊證,施工質素和安全無保證。
入境處表示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一年。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