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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還押至今逾五年,2月9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被判處 20 年監禁。其餘 8 名被告分別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
【案中另外 8 名被告判刑】
「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6 年 3 個月
「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7 年 3 個月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前《蘋果》社長張劍虹:6 年 9 個月
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7 年
前《蘋果》主筆、評論版主管楊清奇(李平):7 年 3 個月
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10 年
前《蘋果》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 年
前《蘋果》主筆、英文版主管馮偉光(盧峯):10 年
本案為國安法 2020 年生效後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外傳媒高度關注,約 70 名記者輪候進法庭旁聽,因正庭座位設限額,部份記者須移步至延伸庭觀看審訊轉播。早上亦有過百名市民排隊輪候旁聽。
同案 8 被告認罪還押逾 4 年
現年 78 歲的黎智英自 2020 年 12 月起還押,至今逾 5 年,去年 12 月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全數罪成。同案被告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等 6 名《蘋果日報》高層以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則先後被控串謀勾給外國勢力罪,還押逾 4 年,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當中 5 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另外三間壹傳媒旗下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亦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
黎被視案中主腦 尋求中共倒台
案件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判定黎為案件主腦,指他動搖中國共產黨管治的意圖從無改變,國安法生效前後都尋求中共倒台。法官李運騰曾在庭上表示,若認為本案不是罪行重大是「不切實際」。黎智英與同案認罪被告上月求情,黎智英與其親友無呈交任何求情信。
根據國安法第 29 條,勾結外國勢力罪刑罰分兩級,罪行重大判監 10 年以上至終身,其餘判監 3 年以上、10 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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