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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強制戴安全帶|李家超稱按照 2018 年建議 當年報告內容:未提強制安裝及要求乘客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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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3 小時前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強制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1月28日生效第四日。行政長官李家超1月27日表示希望公眾可以認清事實,強制在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安全帶的要求,是按照了 2018 年大埔公路嚴重交通意外後獨立委員會的主要建議。翻查李家超昨日提及的《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當中並無就強制安裝安全帶作出結論,只提出交由政府再行研究。報告亦無提出要立法懲罰不扣安全帶的乘客。當時運輸署又引述 2006 年提交至立法會文件,表示不宜強制專營巴士安裝安全帶,以及強制巴士乘客佩戴。

大埔公路車禍 19 死 67 傷 獨立委員會交報告


2018 年 2 月 10 日一輛九巴雙層巴士在大埔公路翻側,造成 19 死 67 傷。港府其後委任法官倫明高,時任嶺大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以及時任科大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系主任羅康錦組成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同年 12 月提交報告。

總警司:大部分人都不戴安全帶 原因「不方便,車程短」

委員會舉辦聆訊期間,曾經有巴士公司代表、警方代表等就巴士安裝和乘客佩戴安全帶的議題提出意見。城巴 / 新巴時任工程總監李廣威當時指,根據觀察所得,即使無沒有遮擋的座椅已經安裝安全帶,但甚少乘客佩戴。至於總警司白令嘉作供時就指,贊同運輸署給予乘客選擇佩戴安全帶的意見,「如果冇加裝安全帶,當然就連選擇都冇」。不過白令嘉同時說,「個人經驗嚟睇,大部分人都唔會戴安全帶,即係佢哋坐小巴嘅時候。可以預計專營巴士情況都會係一樣,……原因一樣,因為唔方便,同埋車程比較短。所以執法係一個問題,(即使已經有法例),我認為警方係好難定期……咁執到法。」

參考 7 地區經驗 無一規定巴士座椅必須裝安全帶

至於海外經驗方面,報告指「加強專營巴士安全工作小組」當時檢視了美國、英國、荷蘭、澳洲維多利亞省、新西蘭、加拿大及新加坡的情況。小組就指,就城際或跨境路線而言,部分地方例如美國、英國和荷蘭就規定須為所有乘客座椅安裝安全帶,亦有部分地方例如英國、荷蘭及澳洲維多利亞省規定須佩戴安全帶。「然而就行走市區路線或准設企位的巴士而言,工作小組至今所檢視的海外司法管轄區,均沒有法例規定在其乘客座椅上裝設安全帶。」這些地區的運輸當局認為,「市區巴士通常都用作時間和路程均較短的行程,並以中等車速行走市區路線,所以並無需規定這些市區巴士的乘客座椅必須安裝安全帶。」

運輸署曾指不宜強制乘客佩戴

報告又提及時任運輸署長即現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當時都有出席聆訊作供。陳美寶當時作供時憶述,在運輸署擬備並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一份 2006 年 10 月的文件中就說,當年文件同樣對上述 7 個司法管轄區的情況進行檢討,同樣得出一樣結果,就是上述管轄區當中無一規定市區巴士或設有企位的巴士須為乘客座椅安裝安全帶,而運輸署當時表示:「我們認為不宜強制專營巴士安裝安全帶和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對此,陳美寶作供時認同「似乎海外對於市內巴士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嘅立場大致一樣。」

陳美寶當年發言:強制佩戴須先行作嚴謹研究

到了 2018 年 10 月 6 日的「第 20 日聽證會」,陳美寶就關於能否訂立強制規定,即如專營巴士上設有安全帶則乘客必須佩戴的議題發言。陳美寶表示同意專家觀察,「我哋係需要有一個嚴謹嘅規管影響研究,先至決定係咪應該係(立法或)強制啲人一定係要配戴安全帶」,她當時並且指,「我唔會低估(實際營運涉及)嗰個(問題或者)困難嘅,…… 特別係話點樣去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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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 小時前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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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田由
沿途快樂田由陪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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