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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老師虐兩歲童罪成 庭上道歉表示要賠償
新加坡幼兒園 華文女教師虐待2歲女童罪名成立,她今早求情稱自己在業界做出錯誤示範,對社會造成不良後果,希望對各方道歉,也希望給予受害女童 SGD 1,000新加坡元 至 2,000新加坡元 的賠償,案件12月18日。
32歲的 中國大陸籍 女被告 吳佳穎(譯)案發時是幼兒園華文教師。她面對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被控於2022年5月11日,上午10時17分至11時22分之間,在幼兒園對受害女童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她涉嫌強行把女孩放在地上和椅子上、抓著兩歲女孩的左手臂,將她提起,在教室內拖行、還抓著她的肩膀,大力搖晃女童,並重複指著女童,接著抓著和搖晃她的左手臂。女被告不認罪,抗辯時供稱自己當時壓力很大,看著女童坐在她面前哭,自己也感到很崩潰。
新加坡法官 在審訊後,上個月判 32歲的女被告 吳佳穎 罪成,案件今早進行陳詞和求情。通譯員今早念出 女被告的求情信,被告稱自己在業界做出錯誤的示範,對社會造成不良後果,希望對受害女童、女童父母、學校、以及社會道歉。女被告表示,自己意識到行為有錯,事後也做出反省。女被告透露,自己的精神狀況不斷變差,不過目前正在接受治療,也學習如何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以及如何面對壓力。她說,自己從這次慘痛事件中吸取經驗,也意識到自己不適合在這行業當教師。
控方表示,刑罰應有阻嚇和懲罰性,法庭應給予被告嚴厲懲罰,以傳達法庭絕不容忍虐童事件,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0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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