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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學生被指約於3年前透過社交媒體分別接觸2名12歲女童後,先後要求2人向他發送裸照,女童最終答允,並向他發送逾200張裸照及數段拍攝到裸體的片段。其中一名女童其後自殺身亡,家人在整理遺物時揭發事件並報案。被告早前承認兩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案件10月30日於區院判刑,法官判其進入勞教中心。
代號L.Y.F.報稱全職學生、兼職零售銷售員的20歲被告,被控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間在香港,煽惑約12歲的女童X,向她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另於2023年3月在香港,煽惑12歲的女童Y,向她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而X於2023年3月自殺身亡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兩項控罪嚴重,心理醫生報告顯示被告有戀童障礙,重犯機會高。法官早前索取的報告指,被告皆適合進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中心長官建議被告進入勞教中心接受較強的紀律性訓練,法官接納其意見,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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