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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樺加沙上周襲港,有市民未理會政府呼籲繼續出外追風觀浪,事後被警方拘捕。目前政府主要以《泳灘規例》和《侵害人身罪條例》當中的「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涉案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研究立新例針對追風逐浪;行政長官李家超9月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已留意到社會有意見希望政府研究從法律層面針對相關行為,李家超稱「政府會通盤考慮,保安局會作研究。」
李家超說追風逐浪是「不負責任」行為,除了危害個人自身安全,更不必要地帶來其他風險,「尤其是當有意外的時候,有關的拯救人員他們亦要面對的生命安全風險」,也因此浪費了不少公共資源,減少了在其他防風方面可動用的精力,社會也譴責這些追風行為。
李家超指就這些不負責任的自私行為,政府在這方面是會認真研究,包括警方已經追究了不同人士追風逐浪的行為,拘捕了 4 人,也會根據個案去採取行動,「這亦都表明了政府對這些危害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要追究責任的立場。」
9月26日警方拘捕了一名 54 歲戴姓男子,他被指在9月24日十號颶風信號生效期間,在已經封閉的屯門黃金泳灘游泳,涉嫌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之下的《泳灘規例》;同日警方在西區一個單位拘捕兩名分別為 46 歲男子及 33 歲的外傭,他們涉嫌疏忽照顧兒童,在十號波當日帶小童在堅尼地城觀浪。至於在9月25日一名 36 歲印度籍女子以及一名 33 歲斯里蘭卡籍女子亦被警方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拘捕,她們被指帶一名男童到海怡半島岸邊觀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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