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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10 04: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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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跋涉
殲-9三維視圖
如前文所述,殲9在設計之初便被設定為米格21的大改型,在技術繼承性上明顯要低於採用“漸改”方案的殲8,這在提升飛機性能的同時也大大的增加了該機的研製難度,更為不利的是,在殲9的研製過程中,軍方的性能要求一改再改,迫使研發部門不得不一再的修改設計方案,對殲9的正常研發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根據殲9的最初研製要求,1965年起,601開始進行殲9氣動佈局參數的選擇,選出了4種機翼平面形狀,即:
1、前緣後掠50度的後掠翼
2、後掠57度的三角翼
3、前緣後掠55度的後掠翼
4、以及雙前緣後掠角的雙三角翼
601所對四種機翼平面形狀方案均做出了模型,進行了風洞實驗。
其中主要是考慮採用後掠翼還是三角翼,後掠翼和三角翼都是採用前緣後掠的方法來增加機翼的臨界馬赫數。但是如果超音速飛行增加到馬赫數為2.0時,要採用亞音速後掠翼方案就必須使前緣後掠角大於60。,但前緣後掠角過大,翼根結構受力就會惡化,將增加結構重量;另外,低速時空氣動力特性也將惡化,升力下降,阻力增加,將直接影響到戰機的機動能力,故採用大後掠翼很不利。而三角翼則比較適用,不但具有後掠翼所具有的優點,而且比較長的翼根弦長保證了根部結構受力狀況,減輕結構重量,還有助於保證飛機的縱向飛行穩定性。所以601所淘汰了前三個方案,又把三角翼的前緣後掠角改為55度,稱為殲9 IV方案。
殲9 IV方案是一種正常佈局形式的三角翼方案,外形上除機頭改為兩側進氣外,其餘均與殲7、殲8相同,類似于FC─1的早期型──殲7CP的氣動外形,只是尺寸上要大得多。可以看作是米格21的兩側進氣放大型,由於這種方案對米格─21的改動並不算很大,所以成功的把握性挺大。
但從1966年第四季度到1967年初,經過風洞實驗發現,殲9 IV方案的機動性不夠理想,於是又提出無尾三角翼方案,稱V方案。V方案是兩側進氣的無尾三角翼飛機,外形上和聞名遐邇的法國“幻影”系列戰機頗有幾分相似,該機採用前緣後掠角60度的三角翼,翼面積達62平方米。由於機翼面積極大,翼載荷相應降低,V方案的機動性較IV方案相比有了明顯的提升,但升降副翼的剛度和操縱功率問題以及零升力矩帶來的操縱困難卻難以解決。
在此期間,作為殲9直接競爭對手的殲8則發展的較為順利。1966年底,601所完成了全部圖紙設計工作。8月由112廠開始試製兩架原型機,1968年6月,殲8戰鬥機的01號原型機總裝完成。12月19日完成首次地面滑行,雖然滑行中前輪擺振嚴重,緊急剎車時左側主輪輪胎爆破。但是殲8仍于1969年7月5日由試飛員尹玉煥駕駛,在112廠完成了首次航線起落試飛,歷時30分鐘,試飛中飛行高度3000米,速度500千米/小時。
隨著“文化大革命”干擾,兩機的研製工作相繼陷入了停頓狀態。
1968年3月,六院召開了“動員落實殲9飛機研製任務”會議,決定採用V方案,並提出力爭1969年“十一”國慶20週年前把殲9送上天,向國慶20週年獻禮。由於V方案一些技術問題難以解決,加上國內生產受運動衝擊不能正常進行,V方案一直搞不下去,於是六院指示停止了V方案的試製。
1969年2月3日,601所決定抽出部分力量繼續進行殲9飛機的研製。1969年10月10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決定繼續研製殲9,並決定先試製兩側進氣的正常佈局三角翼方案,即殲9 IV方案,並把試製工作安排在了112廠(沈飛),要求1971年底上天。
由於當時112廠正全力恢復進行殲8的研製工作,1969年10月30日,三機部和六院軍管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把殲9試製任務定點在132廠(成都飛機公司)。
1970年5月4日,601所抽出300多人到成都空軍13航校(後組建成611所),從事殲9飛機的試製工作。
1970年6月9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在北京專門開會審查殲9方案,對殲9的性能指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活動半徑900~1000千米,重量13噸,使用過載8g,升限25000米,飛行馬赫數2.5。即通常所說的“雙二五”方案。
1970年11月,六院在西安召開廠、所領導幹部會議。空軍領導對正在研製中的殲9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雙25太小,雙28太高,應該是雙26,即最大使用馬赫數2.6,靜升限26千米”。
殲9原有佈局均不能滿足這一新要求,不得不再次對氣動佈局進行重新設計。
經過反覆的設計─選擇─評定─淘汰過程後,我國設計人員最終為殲9選擇了鴨式佈局,腹部或兩側進氣的方案,稱之為殲9VI方案。
這是一次大膽的嘗試,要知道,世界上第一種採用鴨式佈局的實用型戰鬥機──瑞典的Saab─37雷式戰鬥機,是在1971年才真正服役的。也就是說,在我國選定殲9VI方案的時候,世界上還沒有一種戰鬥機是採用了鴨式佈局的。
殲9VI方案充分體現了我國航空科研人員的創新精神。但同時,設計方案的一改再改也折射出了我國航空工業在早期探索過程中的盲目與燥動。
雖然解決了氣動佈局的問題,但是,在殲9VI方案運作一段時間後發現,“雙二六”標準確定的升限指標仍然太高,選用的渦扇6發動機性能無法達到要求,殲9飛機的研製工作因此再一次面臨擱淺的境地。
1975年1月10日,三機部以(75)三院字8號文《關於請求繼續研製殲9飛機的報告》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文件希望對殲9的指標作適當的下調,即最大馬赫數保持2.5~2.6,升限降為23000米,最大爬升率220米/秒,基本航程2000千米,作戰半徑大於600千米。
2月18日,在當時主持國務院工作的鄧小平同志的親自干預下,國務院、中央軍委下達國發(1975)34號文,同意按調整後的指標繼續研製殲9飛機。
1975年12月23日,國家計委、國務院國防工辦以(75)工辦字395號文批准三機部上報的殲9飛機研製實施計劃。同意零批試製5架,1980年首架上天,1983年設計定型,並原則上同意到1983年撥給研製費4億元。
1976年初,611所在殲9VI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了殲9總體氣動力佈局和設計參數,形成殲9VI─Ⅱ方案。
該方案的主要特點是:
1、氣動佈局:該機保持了殲9VI的鴨式佈局設計,主翼為60度三角翼,機翼面積50平方米,鴨翼為55度三角翼,固定安裝角3度面積2.58平方米。
2、進氣方式:採用兩側進氣,進氣道為二元可調節多波係混合壓縮式。
3、發動機:裝一台渦扇6發動機,地面全加力靜推力12400千克。
4、雷達系統:該機裝一部205雷達,探測距離60~70千米,跟蹤距離45~52千米。
5、主要武器:4枚PL-4攔射導彈,該導彈按導引頭不同分為兩種型號──半主動雷達型PL-4A,最大射程18千米,被動紅外型PL-4B,最大有效射程8千米。
從這些最終設計指標來看,殲9已經具備了和F─14等早期第三代戰機正面抗衡的能力。某種意義上,殲9VI─Ⅱ可以稱之為我國自主開發的第一種達到了國際第三代噴氣式戰鬥機標準的國產戰機。
殲-9想像圖
力有未逮
雖然殲9VI─Ⅱ方案的提出解決了長期困擾該機的氣動佈局問題,但從當時我國噴氣式戰機的實際開發能力來看,殲9的一系列方案,尤其是殲9VI─Ⅱ方案的設計思想實在是太過前衛,雖然殲9VI─Ⅱ在各種性能指標上無疑是大大超越了和它“同父異母”殲8方案,但是在研製過程中所遇到的不可逾越的困難層出不窮,研製工作進展緩慢,舉步維艱。
1978年,由於611所承擔的殲7大改(即殲7Ⅲ)的設計發圖工作要求緊迫,殲9的研製工作開始收縮。1980年,為貫徹國家國民經濟調整方針,殲9的研製工作即全部中止,前後投入的研製費約2122萬元。殲9,如同後來的強6一樣,最終在中國的航空發展史上劃上了一個並不圓滿的句號。
[ 本帖最後由 HAMASAKI 於 2009-5-10 04:1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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