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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6 1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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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父母過世後留下一些藥品,不知該如何處理的她,在2023年7月,透過病友介紹,加入了藥轉群組,將父母的藥品拍照上傳。廖華在群組中,販售了5盒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並贈送2盒已經開封使用過的這兩款藥品,共向對方收取人民幣260元,並將藥品寄送到山東陽信。沒想到這名買家,竟是一名董姓吸毒前科犯。
警方表示,董姓前科犯在收到藥品不久後,主動開車到派出所,說自己在網路上買到了國家管制的藥品,且未經過處方,這些藥品都是精神麻醉類藥品,也可以算是毒品。董姓前科犯甚至向檢方表示,曾在聊天紀錄中向廖華透露,自己購買藥品是為了代替毒品使用,但她仍將藥品賣給自己。
陽信縣法院認為,廖華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能使人成癮的精神藥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一審判決廖華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併處罰金1000元,並繼續追繳廖華犯罪所得人民幣260元,上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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