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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故事] 用熱水燙死5歲兒 新加坡夫婦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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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7-14 11:42: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0-7-14 11:43 編輯

用熱水燙死5歲兒       新加坡夫婦逃過死刑



新加坡一對年輕夫婦被控連用熱水燙死5歲兒子,僥倖逃過謀殺罪名的死刑,
新加坡法官改判兩人犯下以致命性手段蓄意重傷他人的罪行。

丈夫被判監27年打鞭24下,妻子則須坐牢27年,外加一年監禁取代鞭刑。

控方指這是新加坡最為惡劣的虐童案之一,要求法官判兩名被告終身監禁。

承審新加坡高庭法官 鄧碧雲 Valerie Thean 不認為,終身監禁是適當刑罰,
但她嚴厲斥責被告的行為極度殘忍,例如把男童關在狹小的鐵籠內,
生活情況困苦不能成為被告虐待孩子的借口。

這起讓人髮指的虐童案是在2016年7月至10月之間發生。

被告夫婦分別是現年28歲的 利茲萬 Ridzuan Mega Abdul Rahman 與 阿姿琳 Azlin Arujunah
(28歲) ,兩人被指在新加坡中部某個一房式租賃組屋單位內,至少4次用熱水燙傷
5歲又9個月大的兒子,最終導致兒子喪命。

上述案件去年11月在新加坡高庭開審,審訊結束後,鄧碧雲法官今年4月
裁定兩人共謀謀殺罪名不成立,原因包括本案沒有出現足以推斷出兩人
意圖謀殺的證據。

若共謀謀殺罪名成立,被告原本可被判處 死刑 或終身監禁。

控方之後改對兩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狀,原本的謀殺控狀改成使用足以致命的
危險手段來蓄意重傷他人。

新加坡法官上月在新控狀下對兩人定罪,利茲萬與阿姿琳分別面對9項和8項罪名,
其中以危險手段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最為嚴重。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這是新加坡最惡劣的虐童案之一。

兩名被告輪流從廚房的電子熱水壺,取熱水潑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潑上
好幾杯,甚至有一次多達10杯。

除了用熱水淋男童,兩人也用各種手段虐待他,包括把身高105公分的男童
關在養貓的鐵籠內,家貓則自由地在屋內行動。

控方要求,法庭判處兩名被告終身監禁,即以危險手段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下
最重的刑罰。

新加坡法官昨日下午下判時表示,在參考判例和考慮本案案情後,包括醫療證據無法準確說明,
被告哪些行為促成男童身上的哪些傷勢,她認為終身監禁並非適當刑罰。

新加坡法官指出,無疑的,5歲男童是因為兩名被告的虐待才喪命。

男被告是先對男童採取暴力行為的 “元兇”,使用鉗子來夾男童的臀部,豈料這樣的事件
沒有敲醒任何警鐘,夫妻倆接下來反而 “聯手” 虐待親骨肉。

“本案被告不能以他們生活在困苦的環境中為借口。不論經濟條件與環境如何,
身為父母應盡的職責沒有改變。”

至於辯方稱,男女被告在案發時分別患有適應障礙症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  與陣發性暴怒障礙 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 等,
新加坡法官不認為有足夠理據來減輕兩人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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