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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9-6-22 22:54 編輯
在家中吸煙 泰國列為「家暴行為」
今年8月20日起,在家中吸煙將視為違反泰國法律規定!
依照泰國新版的家庭保護條例規定,在家中吸煙是對家庭成員
實施的一種暴力行為,受害者可以通過泰國社會發展與國民
安定部和向 中央青少年法庭 提出「刑事指控」,強制性
將吸煙者與受害者隔離開,並對吸煙者進行戒煙治療。
此外,泰國 拉瑪提波迪醫院指出,如果兒童長期身處於
煙霧繚繞的家庭生活中,其尿液中的可替寧毒素含量高。
泰國 瑪希敦大學 Mahidol University 拉瑪提波迪醫院
(Ramathibodi Hospital)醫學院煙草製品管控知識
管理與研究中心主任隆那猜,昨天(6月20日)在
第18屆香煙與國民健康大會上召開主題為「家中禁煙,
減少健康暴力」的新聞發布會,他表示,近10年來泰國
香煙產品消費相對穩定,家中有煙民的家庭多達496萬2054戶,
不吸煙但要忍受二手煙的家庭成員多達 1,033萬3653人。
還有研究表明,丈夫吸煙的女性或身處有人吸煙工作環境
的人士,其罹患肺癌的概率分別為24%、19%。
泰國 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家庭研究與女性事務廳 廳長
叻班亞 表示,不久的將來,在家中吸煙將會面臨法律指控,
因為2019年促進家庭保護與發展條例已經於今年5月22日
在泰國政府公報上發布,規定在90天內生效,也就是2019年
8月20日,意味著從8月20日開始,凡是在家中吸煙,均可視為
對家庭成員實施暴力的行為,因為法律對「家庭暴力」一詞的
定義,包括對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帶來傷害。
叻班亞表示,如果受到家庭成員吸煙影響或者發現有人家中
吸煙給他人造成影響,都可以向各府家庭保護與促進中心
或府級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辦事處舉報,由上述機構安排
負責人介入,對受害者進行醫學檢測,包括其健康是否確實
受到吸二手煙的影響。
如果檢測結果顯示其健康確實受到影響,該中心負責人
有權在48小時內向 中央青少年與家庭法庭 提交保護申請,
法院可以下達強制性命令,將吸煙者與受害者隔離開,
並對吸煙者進行戒煙治療。
至於對家中吸煙行為的處罰,將按照刑事法對家庭暴力行為
的處罰標準執行,處罰力度取決於影響程度,稱為「一宗案件,
送交兩個法院」,如此一來,也會對經常在家中吸煙的民眾
起到震懾的作用。不僅僅是吸煙,如果是受到吸毒或酗酒
的影響,也可以提出指控。
曼谷兒童中心對122戶家庭展開調查,發現多數吸煙但與小孩
同住的受訪者表示,都會在住家外面吸煙。但對小孩尿液進行
檢測,發現尿液中可替寧毒素達2納克/毫升的小孩達16%。
對吸煙者進行戒煙治療後有三分之一成功戒煙。
拉瑪提波迪醫院(Ramathibodi Hospital)對75名家中
有人吸煙的兒童進行檢測,發現76%兒童的尿液中含有可替
寧毒素,含有該毒素的兒童中有43%的毒素含量是2納克/毫升
的2倍以上,特別是長期與吸煙者生活在公寓中的兒童。
促進家庭保護與發展條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深受
家中二手煙危害的家庭成員,瑪希敦大學家庭與兒童發展
國家研究院院長阿迪薩提出3點建議,包括:
1、家庭成員應該意識到吸煙的危害,特別是二手煙、三手煙
對兒童的傷害;
2、宣傳在公寓等狹小空間內吸煙是對他人的傷害,因為使用的是
同一空間;
3、服務機構在為兒童進行健康檢查或打疫苗時,如果知道兒童
家中有人吸煙,應該採取措施讓吸煙者接受戒煙治療,否則該
服務人員視為不按照法律規定的職責執行,確保新法出台後的
震懾力與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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