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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今早8時45分召開首次會議,但兩小時會議仍未能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對委員會花兩小時仍未選出主席感到失望、遺憾和「心急」,重申政府提出的修訂急切,以讓涉台灣殺人案的疑犯受法律制裁。
李家超又稱,類似嚴重案件可隨時隨地再次發生,香港必須有可行的制度處理,呼籲議員即使有不同意見,也應盡快在法案委員會中理性討論和交流,期望立法會盡快啟動相關審議。
問及民主派建議設日落條款,李家超稱會在立法會充分討論,但認為每當有相類事件發生,又要再展開如同是次般的法律程序,未必有效,「連法案委員會主席都經兩小時仍未選出,是否非常不有效的方法處理將來有可能發生的嚴重罪行呢?如果受害人不幸地是各位家人或親戚,我們是否當這些事不會發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