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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5 0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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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黃非紅 於 2018-11-25 02:42 編輯
回復 Kick Off ##1 的帖子
很多駕駛者在發生交通意外之後都會出現手忙腳亂的情況,
當發生交通意外後,
如意外關乎到其他車輛,
大家的車輛都不要再作出任意移動,
同時報警通知警方到場。
雙方車主都要記下大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車牌及所投保之保險公司。
當記下所有資料後,
緊記盡快 14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申報意外,
其書面內容通常稱為“汽車意外報告書“或“索償表格“,
這些文件都可以在汽車保險網站內下載得到。
當我們申報意外事故給保險公司後,
保險公司都會向車主索取車輛登記文件、警方提供的口供紙及其相關文件。
如果你是被撞到的那一方,
又只是買了第三者保險的話,
有需要通知保險公司嗎?
除非你「好肯定」事件很輕微,
或不會涉及「其他第三者」,
一般情況下還是向保險公司申報意外。
當然,如申報給保險公司後 NCD(無索償折扣)將會先被扣起,
直至你認為應該沒需要向對方索償或被對方索償後,
可自行決定撤銷索償申請與否。
惟中間的時間因 NCD 被扣起,
如剛好需要為汽車續保,
就會影響到保費的價格。
但如沒有向保險公司申報,
保險公司就是次意外不作任何理賠或承擔,
全數由車主自行負責。
所以最好在事件未弄清楚前還是申報意外發生,
這才保障到自己利益,
最多也只是損失了 NCD或增加額外保費而已。
反之,如果事件涉及當時不知道的第三者(如撞毀了路旁的樹,也是政府之財物!),
而您為了保留 NCD 決定不向保險公司申報意外,
後續所有索償便要由自己負責,
帶來的損失可能更大。
既然買了保險,
就要信任保險正在保障自己利益。
如果你的車輛撞到別人的車輛,
同時被索償過的話,
來年的保費一般都會提高。
那麼 NCD 會如何計算?
若你已擁有 60% NCD,
一般每次申報索償便會扣 30% NCD。
如果 NCD 低於 40% 或以下的話,
就會被一次過全數被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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