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警務督察於佔領行動期間做「無間道」,從警方內聯網取得兩名「不斷挑釁市民」的警員資料後在網上公開。警方上門拘捕他時,更在其電腦和外置硬碟內,發現逾二百七十項兒童色情片段及照片。男督察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而他否認的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嚴斥,身為警務人員的被告違反誠信,把同袍的資料在網上公開,影響警隊尊嚴,因此將他兩罪共囚廿七個月。
求情稱遭排斥及將丟職
辯方昨替現已遭停職的被告施恒(三十一歲)求情時指,被告並非為個人利益而公開同袍資料,而他在警隊中已被排斥,將會因本案而丟職。此外,案中的兒童色情物品只屬被告個人觀看,不涉製作和發布。
黃屍孽畜, 真係乜賤格嘢都做得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