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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月豪情] 我又真係想睇法庭又會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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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8 16:42: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判唔係議員之議員係有立法權, 突然又係議員, 突然又唔係議員呀...?
定係任何人只要係主席批准就可以有權立法呀... ? 個主席權力真係有咁大
定係判唔係議員之議員之立法無效!!  即係停咗個政府佢....  推倒重來 ?


市民覆核指梁國雄等四人投票紀綠無效
=======================
【Now新聞台】長洲居民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裁定四名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人士,在立法會曾參與投票的事項全部無效。

郭卓堅向法院入稟提司法覆核。入稟狀指,按法例規定,立法會事項需由合資格立法會議員投票,否則投票應為無效,而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四人在宣誓當日已失去議員議格,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四人之後參與投票的事項全部無效,需要重新投票。

立法會行管會日前決定,去信追討四人擔任議員期間所有薪津,涉及270萬至310萬元,至於四人任職議員期間的投票紀錄就全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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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8 16:50:05 | 顯示全部樓層
由全港選民選出來的議員因為唔合政府玩法要被DQ,但佢地代表選民投的票又當有效,呢個仆街政府越來越荒謬!
藍屍五毛四步曲
-扮中立, 唔認自己藍
-自己講的就唔駛證據, 人地講的就叫對方拿出證據
-人地比出證據, 就話未睇過冇聽過我唔知你話遮....
-到詞窮理屈, 就退回原位話我中立唔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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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譠元老勳章高級元老勳章萬千寵愛勳章百萬富翁勳章

發表於 2017-11-28 17:10:17 | 顯示全部樓層
邏輯問題:個時係主席同意佢地宣誓,即係主席誤導佢地覺得自己係議員,而家追討薪津,咁係咪可以向返主席索賠。

當然,係港共政府管治下,已沒有正常邏輯可言。
冇權冇勢 依法辦事
高官權貴 特事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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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8 17:19:55 | 顯示全部樓層
F1D1S1 發表於 2017-11-28 17:10
邏輯問題:個時係主席同意佢地宣誓,即係主席誤導佢地覺得自己係議員,而家追討薪津,咁係咪可以向返主席索賠。

當然,係港共政府管治下,已沒有正常邏輯可言。

如果講邏輯,政府所做的,根本係越了立法會主席的權,耐何全部都係太監奴才,縱使孖潤腸主席被人兜口兜面落佢面子,仍然甘願放棄身為主席的尊嚴,任由擺佈,做主席做到咁狗,唔單止反對派唔會尊重佢,連建制亦唔會睇得起佢,正垃圾!
藍屍五毛四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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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堅持無賴階級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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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8 20:44:23 | 顯示全部樓層
F1D1S1 發表於 2017-11-28 17:10
邏輯問題:個時係主席同意佢地宣誓,即係主席誤導佢地覺得自己係議員,而家追討薪津,咁係咪可以向返主席索賠。

當然,係港共政府管治下,已沒有正常邏輯可言。

香港而家嘅情況就係韓寒所講的:中國邏輯。
七不講:普世價值不要講! 新聞自由不要講! 公民社會不要講! 公民權利不要講! 中共的歷史錯誤不要講! 權貴資產階級不要講! 司法獨立不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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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11-28 21:57: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大頭的Qoo 於 2017-11-28 21:59 編輯
F1D1S1 發表於 2017-11-28 17:10
邏輯問題:個時係主席同意佢地宣誓,即係主席誤導佢地覺得自己係議員,而家追討薪津,咁係咪可以向返主席索賠。

當然,係港共政府管治下,已沒有正常邏輯可言。


又係邏輯問題啦...
果位所謂主席, 係由唔係議員之議員有份參與推選出黎
即係.... 由唔係議員之議員有份推選出黎之人,
法律角度佢又再係唔係咩主席

主席唔係應該立會議員全體參與再推選其中一位出黎當主席嫁咩 ???
咁唔係議員之議員又有份參與,
咁又當佢係議員好呀 ???  定係唔當佢係議員好 ???
法律上又係唔係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去推選垃會主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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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11-28 22:06:03 | 顯示全部樓層
kinsoncc 發表於 2017-11-28 17:19
如果講邏輯,政府所做的,根本係越了立法會主席的權,耐何全部都係太監奴才,縱使孖潤腸主席被人兜口兜面 ...

由唔係議員之民選議員有份推選出黎之主席
依家係法律角度再係唔係主席都成問題 ??

我就真係好有興趣想知
點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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