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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警收炸彈恐嚇電郵 恫言周六警署或有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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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17 20:29: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警方收到炸彈恐嚇,有網民自本周一起,連續4日向警方發出恐嚇電郵,昨日更指「可能星期六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警隊已通報全港軍裝巡邏小隊(PSUC),提醒前線人員要加強留意,由於電郵來自美國及新加坡,警方已將案件交由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

警方內部WhatsApp群組流傳,指「電台剛用電郵通知全世界話,有人在網上聲稱會係(喺)星期六於警署放炸彈,但冇寫明目標,已通知PSUC訓示人員,要多加留意可疑物品及可疑人。」東網正向警方查詢。

香港資訊及系統保安專業人員顧問龐博文表示,調查可疑電郵時,所面對的困難較多。一般來說,電郵發送時,收件人可以從郵件查出發送路徑,例如今次案件就發現是由美國或新加坡發出,但只是找到發出電郵的server(伺服器),並非等於發送人的身處位置。他說:「email server本身有問題,第一,若你使用一些免費電郵,即使你原本身在香港,都可以轉經一些手法,利用身在外國的伺服器去send email」。


他續稱,坊間有很多email server不安全,發送人只要混入server其中,就可以於任何地方偽造一個電郵地址再發送電郵,情況類似「垃圾電郵」,但實質並無真正發送人存在過。龐又指,警方可以向電郵公司要求協助,提供有關電郵發送資料,但有些私隱保護度較高的國家,例如瑞士,就未必願意配合調查工作。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在網絡世界干犯罪行,亦受現實世界所規管,而從今次電郵提及的內容:「可能星期六下午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是否構成刑事恐嚇,取決於其意圖是否令對方合理地受驚,而今次句子中含有炸彈二字,已可構成令人受驚的元素;而根據香港法例,刑事恐嚇的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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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17 21:31:0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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