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1359|回覆: 3

[新聞時事] 陳弘毅 : 按法例, 應無法再宣誓

 火..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10-24 11:56: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6-10-23
陳弘毅:拒作誓言等人士按法例應無法再宣誓
http://news.tvb.com/local/580c29fd6db28c8a5ba06758

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仍未完成宣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根據香港法例第十一章第21條,
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人士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就任資格,無條例提出為議員安排再宣誓。


陳弘毅表示:「看這條法例及英國對應的版本是沒有安排第二次宣誓的條文。我想在殖民地時代,港督作為監誓人認為,
立法局議員的宣誓構成拒絕宣誓,我相信亦不會安排所謂第二次宣誓。而且大家要留意,這條條例不單止是針對議員,
亦適用於所有條例中提到的人士,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主要官員及法官。法律是一視同仁,沒有給立法會議員有特權。」

既然法例話 無TAKE 2,   點解會有人傾第2次宣誓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515

主題

2萬

回帖

100

積分

初級會員

愛囯愛港是我家

積分
100

論譠元老勳章百萬富翁勳章高級元老勳章超級元老勳章萬千寵愛勳章

發表於 2016-10-24 12:55:54 | 顯示全部樓層
赶走哩兩件港毒。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190

主題

1萬

回帖

1180

積分

金牌會員

積分
1180

百萬富翁勳章論譠元老勳章高級元老勳章超級元老勳章萬千寵愛勳章千億富豪勳章

發表於 2016-10-24 16:20:32 | 顯示全部樓層
呢二個狗男女搞搞震几分鐘,一定無得做議員,唔使諗,無咗成千萬港紙。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0-24 19:59:21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6-10-24 11:56
2016-10-23
陳弘毅:拒作誓言等人士按法例應無法再宣誓
http://news.tvb.com/local/580c29fd6db28c8a5ba067 ...

陳弘毅講就夠服眾啦, 其它行埋一邊吠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6-7-16 23:4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