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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當選後第一時間到警署報案,自稱人身安全遭到威脅,“有家歸不得”,原因是他“踢爆”元朗橫洲興建公屋計劃存在“官商鄉黑”勾結,因而遭到報復云云。
所謂“橫洲事件”自提出以來,人們只見朱凱廸日日在傳媒鏡頭面前大聲疾呼、大發“高論”,指“官商鄉黑”已經控制了新界的土地發展,損害居民利益,但到底所謂的“官商鄉黑”如何“勾結”、“黑”在那裏,卻至今未見説出半點根據來。
事實是,特區政府在二〇一三年曾就橫洲地區的土地發展問題進行顧問研究,結果發現其上約三分之二的“棕地”已被當地人士用作露天停車場和貨櫃場,一旦要收回發展,將會涉及到業權搬遷、賠償及環保、交通配套等複雜問題,不易解決;反之,餘下約三分之一的“綠地”上只有百多户非原居民,收地搬遷問題較易解決。當局於是制定了“先易後難”的分階段發展計劃,先在橫洲南面“綠地”興建四千個公屋單位,餘下問題日後再逐步解決。
而在這一過程中,有關部門人員曾先後約見了橫洲鄉事委員會主席、區議員等地區人士,徵求他們對土地發展的意見。
就是這樣一個事情經過,在朱凱廸口中卻完全變了質、走了樣,他質問特區政府為何要改變原有計劃,將興建一萬三千個公屋單位減為四千個?為何不收回停車場“棕地”和私人發展商手上的“綠地”?為何不進行公眾諮詢而只是和一些“鄉事派”人士“打招呼”、“摸底”?這不是“官商鄉黑”勾結又是什麼……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是基本法第三章“居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四十條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特區政府要收回原居民手上的土地,不要説其他激烈的抗爭,就是“秋菊打官司”,一直告到終審法院去,最少也要個十年八載才能解決。政府如果要發展橫洲,不先和橫洲鄉委會負責人、區議員“摸摸底”、交換意見,往後的工作行得通嗎?而所謂的發展計劃還只處於顧問報告階段,正是“十畫未有一撇”,又如何談得上大鑼大鼓的進行公眾諮詢?
事實是,新界鄉村地區多年來有其傳統的人事架構和處事模式,遇事都是各方互相尊重和“有商有量”,是能夠有效解決問題的,與特區政府和整體港人社會的關係也是融洽的,但如今在朱凱廸口中卻“發明”了什麼“官商鄉黑”勾結的説法,是完全不符事實和蓄意“抹黑”的。
事實是,朱凱廸一手挑動地區矛盾,目的是為個人撈取更多的“政治資本”,日後在立法會進一步阻撓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朱凱廸由《蘋果日報》黎智英和港大法律系戴耀廷的“雷動”配票計劃一手捧為“票王”,當選後也將“我是八萬票選出來的”掛在口邊,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最“黑”的抗中亂港政治勾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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