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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4 0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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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1D1S1 於 2016-8-24 00:43 編輯
教協理事方景樂指出,現時已絕少學校會將學生趕出校,更遑論因講粗口。他更指出根據教育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
【《學校行政手冊》有關條文】
6. 開 除 學 籍
a. 教 育 局 絕 不 贊 成 學 校 採 取 勸 諭 學 生 自 願 離 校 的 手 法 , 因 為 這 種 方 式 並 不 符 合 教 育 的 原 則 , 亦 違 背 了 政 府 給 予 學 校 不 同 資 源 以 達 到 有 教 無 類 及 推 行 義 務 普 及 基 礎 教 育 的 目 的 , 讓 所 有 學 生 包 括 有 不 同 需 要 的 學 生 , 都 有 機 會 完 成 初 中 教 育 。
e. 除 了 考 慮 下 述 原 因 外 , 學 校 不 應 開 除 學 生 的 學 籍 :
有 關 學 生 嚴 重 違 反 校 規 , 而 學 校 經 已 採 取 合 理 的 措 施 , 惟 仍 未 能 成 功 取 得 有 關 家 長 的 合 作 ; 或 有 關 學 生 未 有 繳 交 載 於 收 費 證 明 書 上 的 費 用 。
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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