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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週刊》前編輯咼中校、前資深特派員王健民前年被深圳警方指涉嫌非法出版刊物帶走,一直被羈押。兩人以及王妻徐中雲、自由撰稿人劉海濤,其後被控非法經營等罪名,並於去年已認罪。案件今晨9時半在深圳南山區法院宣判,4人分別被判刑1年至5年3個月不等,全部當庭表示不上訴。
王健民因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及行賄罪罪成,三罪並罰判囚5年3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下同),因此前已被羈押逾兩年,故可在2019年8月28日獲釋;咼中校、劉海濤、徐中雲三人非法經營罪成,其中咼中校被判2年3個月,罰款5萬元,同因已被羈押逾兩年,故將於8月29日出獄;劉海濤被判2年,緩刑3年,罰款2萬元;徐中雲被判1年,緩刑2年,罰款1萬元。
4人去年11月4日受審時,全部當庭認罪及認錯。其中,咼中校在庭上承認發布未經核實的訊息,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有內地律師此前曾分析,王健民會被判3至5年。
咼中校及王健民均曾任職總部設在香港的《亞洲週刊》,二人離開該刊後,曾在香港創辦及出版政論刊物《新維月刊》及《臉譜》,兩本刊物均經常爆出中共的內幕消息。之前曾有報道指,因深圳印刷成本較低,有傳這兩本刊物在深圳印製完畢後,才運往香港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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