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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要聞] 什麼法律 ? 保障邊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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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7 13: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6-7-7 13:23 編輯

新西蘭漢上海殺華女逃回國 法院阻引渡中國
07月06日(三) 11:22

2016-07-07_131702.jpg

【on.cc東網專訊】 在南韓出生的新西蘭籍42歲男子金京燁,2009年涉嫌在上海殺害20歲中國女子陳培雲,
去年12月新西蘭政府同意將金京燁引渡到上海受審。惟新西蘭高等法院近日以「中國對這名男子公平待遇的保證不足」為由,
要求政府不要將金引渡到中國。

金京燁涉嫌在2009年12月11日殺害陳培雲,並將屍首丟棄郊外,金其後潛逃回南韓。當時國際刑警組織發出通緝令,
但金仍能在2010年10月成功由南韓邊檢出境,回到新西蘭。


據美國傳媒報道,新西蘭政府一度同意將金引渡回中國,但據金京燁的代表律師托尼昨日指,新西蘭高等法院認為,
北京「對金京燁公平待遇的保證不足」,要求政府重新考慮是否將其引渡回中國的決定。

1) 涉嫌當地犯案 送回當地受審,  天公地道
2) 你憑咩賴中國 (保證不足) ?   你想法庭俾咩保證你 ?
3) 賴死唔引導,  對死者 又有(公平待遇)嗎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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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7 22:53: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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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京燁和林榮基唔同,前者属刑事,林榮基係中央有意放生做餌,再捉哂銅鑼灣書店全部人.

我知一定有人打蛇隨棍上,偷換概念,諸如金京燁不捉等同放生林榮基......

我再強調基本法列明香港市民不受非法拘留,當時中國大可將林榮基法辦,但暗將銅鑼灣書店全部人引渡則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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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7 23:08:47 | 顯示全部樓層
懷疑姐係信唔過中國嘅司法同人權,啩。
"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 Edmund Bu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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