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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食品公司位於台灣高雄市的仁武區(中央社相片)
台灣的正義食品公司黑心油事件集體訴訟,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應賠償936萬元台幣(約合30萬美元)。
由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會代表5000多名受害人提出訴訟,要求每人賠償9萬元新台幣,求償總金額4.78億元新台幣(約合1500萬美元)。
但是台灣的高雄地方法院判決,被告的正義食品公司應賠償936萬元新台幣,法院稱是以被黑心油波及的23所學校團體伙食、共3123名學生,每人賠償兩千元精神撫慰金、一千元懲罰性賠償金,計算出的賠償數額。
法院方面還解釋,被告是因為上游供應商的油品來源不明,也是受害者,不是故意添加有害人體物質。
消費者保護會則形容,此一判決「不符期待」,將會提出上訴。
被告的正義食品公司則說,此一案件完全是上游供應商將問題油品出售給該公司,該公司完全不知情。
正義食品並稱該公司在無法律要求之下,已經對供應商進行訪查、檢驗原料,確認符合標凖之後才收貨,立場與代表提告的消費者保護會一致。
被告的正義食品是台灣頂新集團旗下企業之一,在2014年爆發黑心油案件之前,該公司生產的豬油類食用油脂在台灣市場市佔率超過了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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