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星島日報報道】年初一旺角騷動,警方至今拘捕八十人,其中三十四人,包括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昨再次提堂毋須答辯,押後至六月二十八日再訊。控方昨解釋截至上月,警方已會見二百多位證人,仍需翻查逾一萬小時的天眼片段,故案件需一再押後及向律政司索最終法律意見。早前獲撤控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昨再因訟費問題提堂,林被裁判官質疑講大話,終只獲批一百九十元訟費。
年初一旺角夜市觸發激烈衝突,警方至今拘捕八十人,其中三十四名人士,包括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昨再次提堂毋須答辯,押後至六月二十八日再訊。控方昨解釋截止上月,警方已會見二百多位證人,仍需翻查逾一萬小時的天眼片段,及處理大量文件,故案件需一再押後作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最終法律意見。早前獲撤控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昨再因訟費問題提堂,林被裁判官質疑「全部都係講大話」,終只獲批一百九十元的訟費,並指交由控方決定林有否在宣誓下作假證供。
繼上月有十名被告獲撤控後,昨再有一名二十歲回收工人李培浩獲撤控。控辯雙方昨因訟費問題爭辯逾兩小時,裁判官終批准李取回二萬二千元訟費。三十二名被告獲准以同樣條件保釋,而黃台仰的報到警署改為大埔,並可以取回早前因離港而額外提交的五萬元保釋金。
早獲撤控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昨午再到法庭,表示剔除機票及酒店的訟費申請,只會申請林於前兩次提堂的士來回西環住所及法院的的士費,及一百元影印費。惟裁判官指林於第一次提堂是由警車押解,不可能有任何車費申請,辯方才將費用剔除。裁判官要求林到證人台宣誓作供,林多次堅稱昨呈上的清單為真實無誤。
裁判官指上月提堂時,其代表大狀楊岳橋亦曾呈上一份清單,當時清楚列明兩次車費均是中大至法院,各二百五十元。裁判官質疑兩份清單何以會有如此大的出入,林指自己當日記憶錯誤,昨的清單是經澄清後列出。裁判官裁決時怒斥林的說法難以令人置信,不能斷定哪一個版本為真實,抑或是「全部都係講大話」,裁判官指林「誠信不可再相信」。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五○四至五二一、五二三至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三、五三七至五四○、五七四至五七五、六一○、六一九至六二○、六七九──二○一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