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於 2016-3-12 14:38: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800men 於 2016-3-12 14:39 編輯
以前曾講過的, 現在重溫一下.....
西方國家問人權!?
只係五十步笑百步!
侵犯人權的事, 中共係有做過, 但西方國家如美國難道沒做過嗎?
有, 當然有!
只不過, 西方國家應該將用在別人身上的標準, 也該同樣用在自己身上。
這麼的一個最根本的道德原則, 還要再三說明嗎?
來看看老美何等羞家。
2002年3月, 美洲國家組織的「美洲人權委員會」要求美國
「立即採取行動, 並根據具資格的裁決機構(國際紅十字會)所訂立的規章,
合法地處置囚禁於關達那摩的人犯.....」, 但美國竟然以沒有義務接受
委員會的決議為理由, 駁回了這個要求!
一年後, 該美洲組織將美國逐出「美洲人權委員會」!
致於2001年美國被逐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事(竟有前科), 也無需再提了。
哈!經常口口聲講人權的美國竟被多次逐出人權委員會!這簡直羞恥!
中國的人權記錄是不良, 也不否認!
但為何經常口口聲講人權的國家卻講一套造一套?
美國也身為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簽署左聯合國的人權公約;
並要遵守;卻被逐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真夠好笑! 現在還要過問別國?
美國身為常任理事國, 是否在以身作則;
樹立「被逐出人權委員會」的典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