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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巴魯坦星人 於 2015-11-20 17:57 編輯
來自now新聞台
一名警員在警察總部非禮一名內地女疑犯,非禮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16個月。裁判官嚴厲批評被告濫用職權,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
27歲被告鄺浩雲早上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一月,於警察總部的女廁內以搜身為名,多次觸摸一名內地女疑犯的胸部。
裁判官李紹豪嚴厲批評被告濫用公職賦予的權力,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被告一項非禮和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需要即時監禁16個月
摸摸都要16個月監禁, 唔知果7位打人警員會有幾擔心自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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