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imontonysoup 於 2015-8-16 11:08 編輯
回復 太空翔 #26 的帖子
凡有不可告人之事,必難免詭異費解?
許他人不可告人,
當然,
容閣下詭異費解.
本性如此,無可厚非,是誰本性?什麼詭異費解本性?如果是指小弟,乃過份之詞
理性討論,何需如此?
深論 確實大可不必.
#9 前段所言,
乃引述整合主題來龍次序,
是否如此並未斷言.
重點在於,
若是主題內容屬實,
於美國人何利?
於香港人何害?
何來何至,改變不了以上事實,
改變不了何種事實?美國幕後主使,外國勢力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