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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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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Topvision #27 的帖子
對的, 警察是可以清你場, 借口就如非法霸佔地方, 擾亂社會秩序。
但顯然警察是不想採用這種理據, 原因如何?
添美道, 立法會道外的人士由本來政治層面又牽涉到社會、法律、道德層面。
香港露宿者情況是很普遍, 露宿者搭起自己的龍床皇宮, 長年扎根, 但礙於道德上不允許, 警察只戎而不趕。
換句說話, 假若警察要以「非法霸佔地方」OR「擾亂……」為由清添美、立法會場, 則必須一視同仁, 否則被口齒為選擇性執法, 又即個別歧視。
因而總一總括就是警察目前未有充份合理的理由清場罷了, 立法會、添美道的「露宿者」還未發生異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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