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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提供數字顯示,過去5年,每年本港登記的跨境婚姻數目介乎逾1.86萬宗至約2.19萬宗,期間每年跨境婚姻佔香港登記結婚數目由35.4%至38%不等;惟以性別劃分的跨境婚姻百分比而言,新郎為內地人的比率持續上升,由2010年的17.5%,增至去年的26.3%(臨時數字)。
該局數字顯示,2010年、2011年、2012年、前年及去年,新郎為內地人的婚姻個案,分別為3,259宗、4,129宗、4,930宗、5,293宗及5,435宗(臨時數字);同期新娘為內地人的個案,則分別為1.54萬、1.65萬、1.69萬、1.57萬及1.52萬(臨時數字)。
局長曾德成書面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沒有備存公屋住戶因離婚而獲編配額外公屋單位個案的數據。他指,根據合理分配公屋資源的原則,公屋家庭不可因離婚問題而獲得分配額外的公屋資源。戶主夫婦離婚後,其中一方須自行安排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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