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amchunwing 於 2015-3-29 16:39 編輯
假如佢唔係巴基斯坦人, 又或佢唔係攞綜援,
只係一個普通香港小販, 又應唔應該比佢保
釋呢, 個法官係基於案情同佢會唔會着草,
既然佢都有幾個仔女, 仲要靠政府養, 旅遊
證件又交左出黎, 走得去邊呢?
誤殺條罪都幾重架, 但佢好彩有閉
路電視影倒, 佢只係推左死者一下,
係為左想走, 原意唔係想傷害佢, 死者
當然不幸, 好唔抵, 但個巴漢都幾黑仔,
綜援唔夠皮養幾條化骨龍, 老婆又有病
, 做下小販幫補下, 比九王拉就血本無歸,
緊係走啦, 點知一推就變左殺人凶手, 可以
話係呢件事件中, 真係不幸中既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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