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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法律界元老列顯倫: 兩發禁制令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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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3 16:22: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法庭就旺角佔領區連續頒佈兩次禁制令,但法律界元老級人物、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質疑,原告人潮聯小巴公司根本沒有向法庭提交任何清除路障計劃,法庭仍頒佈禁制令感奇怪,而原告在禁制令發出後,從未執行禁制令,更令人詫異,但最令人難以想像的是,法庭竟在首份禁制令未獲執行時,再頒佈第二次禁制令。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則批評,政府擬動用龐大警力執行禁制令,變相以公帑執行一宗民事訴訟的判決,程序上完全錯誤。
記者:姚國雄

港大法律學院昨舉辦「雨傘運動與法治」論壇,列顯倫在總結發言時,就法庭近日向佔領區頒佈禁制令的做法發表意見。列顯倫認為,高等院院連續兩次向旺角佔領區頒發禁制令,做法有很大問題。他解釋,旺角首份禁制令是禁制任何人阻止拆障路障,但原訟人從沒有向法庭提出如何拆除路障的計劃:「我只是覺得,這真是一個極之奇怪的判令。」他指,原告應準備好清拆方案,確保清除時不受阻撓,禁止任何人把路障放回原位:「這些全沒有發生,為何(法庭)10月20日會頒下判令,我感到十分奇怪。」

陳文敏:要警執行唔該畀錢

列顯倫又指,他曾於上周五晚上到過旺角佔領區,除了幾經轉折才找到張貼的禁制令外,因當時正下雨,整份文件濕透,已難以清晰閱讀,認為原告人根本沒有令到相關人士,清楚知道禁制令的內容,形容整件事的過程也令人難以理解。列顯倫更指出,這是一宗私人訴訟,律政司司長絕對有權力和責任,接手處理一件牽涉公眾滋擾的事。
同場擔任講者的陳文敏,在會後接受訪問時認同列顯倫的意見,他更指原告人由始至終沒向法庭證明自己有能力執行禁制令,又批評第二份禁制令「只有判辭,沒有命令」:「呢單官司係民事,潮聯係要話到畀法庭知,攞到個命令係有能力執行,你唔係叫警察幫你去執行,你要警察執行,唔該你畀錢。」
陳又認為法院要證明原告人有財力支付清場費用,「你清理個場地係唔平㗎喎,冇理由叫納稅人畀錢。」現時由警察幫私人公司執行民事訴訟禁制令,「呢個程序上完全錯晒,仲話有傳動用7,000警力,即係三分一香港警力」。
對於如何化解佔領及政改困局,陳文敏提出三個方向:學生方面不需堅持公民提名,只要選舉方法是普及而平等便可;中央方面,他認為人大常委會可以修改政改決定,將提名門檻由一半降至四分一;港府應盡量將提名委員會做到有廣泛代表性,批評現時要取得某些界別的公司票,做法兒戲而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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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3 17:45:40 | 顯示全部樓層
港大法律學院成班所謂教授都系學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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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3 17:47:44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好聽.... 但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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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3 18:19:44 | 顯示全部樓層
pkylac05 發表於 2014-11-13 16:22
法庭就旺角佔領區連續頒佈兩次禁制令,但法律界元老級人物、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質疑,原告人潮聯小巴 ...

讀法律嘅公開教人犯法咪仲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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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3 21:45:19 | 顯示全部樓層
咁講法?
行劫呢啲錢財糾紛,基本上都係民事。
咁我哋仲要啲警察嚟做乜?
本人認為一黨專政是中國現時唯一可行的國策,凡是反共亂港之言論,本人一概不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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