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數人否決大多數人的意願是獨裁,那大多數人替少數人決定了一切,以票選暴力「踩住」少數人,不也是「一言堂」?這就是大多數人的獨裁(Tyranny of the Majority)。這正是泛民議員經常狠批建制派操控議會的「控罪」,亦是他們所深惡痛絕的。但近日泛民言行卻正是他們一直痛恨的翻版。他們說今時議會已被建制派把持操控,只需要「數夠票」就要乜有乜,又會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申請為例,說通過得「粗暴」,不依議事規程。我們想指出的是,現在反而是泛民想唔通過乜都「得」,還說「得」到普遍港人支持,佔道德高地。其實,無論建制泛民如此「人頭論英雄」,都是「沒有道理的事」,粗暴,大家都有,正如臨陣退縮的逃兵,是退五十步與退一百步之別。
當大家「粗暴」地做這些「人多蝦人少」的事時,要着眼的不是要服「眾」(大多數人)而是服「人」,其中關鍵還是講理。無論那些人是眾或寡,都要用講道理的方式,使其口服心服。如果我們做決策時,能尊重並照顧到不同持份者或利益社群的聲音,便是上上大吉。這正是近日我們在討論一系列民主議題時,反覆強調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羅(Kenneth J. Arrow)教授的觀點-即使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但仍要兼顧少數人的利益。可惜,今時已發展到大家「紮馬」:你講嘅,我一定唔聽;你做嘅,亦一定唔啱。只有我的是正確。港人對普選的訴求無疑清晰,只是普選任何人出任特首,當一「眾」的願望大部分得以達成,「寡」的利益和意願又能否被照顧到?我存疑。這就是為甚麼有學者認為,投票並不代表真正民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