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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訊18/04/2014】一名四十七歲私家醫院女護士前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控五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昨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罰款二萬五千元。今次案件為首宗虛報申索個人進修開支扣除的檢控個案,被告承認五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在五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就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作出虛假陳述,五個課稅年度虛報的扣除共逾廿九萬七千元,逃繳稅款合共四萬五千多元。
案情透露,女被告在她的二○○六○七至二○一○一一的每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裏面,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扣除的金額,均超過法定的最高款額,稅務局經調查之後發現,被告未能夠提供任何詳情或證據以支持她所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扣除,觸犯《稅務條例》第八十二條第(1)(c)款。
稅局祭旗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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