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文化會以好色之徒 (womaniser)、花花公子 (playboy)、獵豔高手 (stud)、風流 (rake)等形容男性濫交者。在王政復辟時期 (1660-80),查理二世旗下的Earl of Rochester及Earl of Dorset就為「rake」一字的典型代表。世人對其他的玩世不恭者如拜倫勛爵、約翰•甘迺迪、霍華德•休斯、卡薩諾瓦,或虛構人物唐璜、占士邦都是褒多於貶。可是對於埃及豔后、約瑟芬、俄羅斯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則大力抨擊。中國皇帝可擁後宮佳麗三千,富有的男人可有三妻四妾,但婉容、馮潤、武則天卻背上惡名。從前,婦女若負上淫亂罪,會被亂石砸死或浸豬籠處死。
在現今的文明社會,女性淫亂不會再受擲石、溺斃的懲罰,這一代的男性縱是妻妾成群,亦不敢公開示人。於婚後出軌被視為背叛,由嶺南大學Dr. Simon Fan及Dr. Lui Hon Kwong撰寫的「婚外情、婚姻滿足及離婚」亦指出「在危害婚姻關係的重重威脅中,以不忠最為致命。」在香港及內地,大部份的出軌者為男性,可能歸因於中國及香港分別於1950年及1971年才把一夫多妻定為犯法,要適應這個「新」文化,他們仍處於嘗試階段。不幸地,Congreve的金句至今依舊適用,「天堂中沒有怨懟比得上由愛轉恨的憤怒;地獄內沒有狂怒比得上女人的蔑視。」,道出現今大部分女性接受不了丈夫的不忠,離婚及破碎家庭是對這班出軌者的最終懲罰。
至於女人呢?曾欺騙她們的丈夫嗎?曾協助聯繫欲搞婚外情的已婚者,公開鼓勵出軌,惡名昭彰的英國交友網站——「Emily Pope of Undercover Lovers」對650,000會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相較十年前,現今有更多女性會欺騙她們的伴侶,出軌的她們甚至較男人來得狠。年輕成婚,在婚姻的初段上的她們更為冷酷無情,遇上新歡,更快選擇離婚,一走了之。究竟我們身上出了甚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