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2-10-3 15:59:34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冇人想有人在喜慶日子發生災禍
如果當時航行船隻有遵守海上行駛規則應該可以避免這次慘劇
我不是事後孔明,只是想說煙花都在每年的國慶日放
有誰想到演變成當日的悲劇
死者他們都是想搭乘便船去維港睇煙火,可惜事與願違
當時涉案船隻有幫手停船救人,可能會減低死亡人數
不論揸船定揸車,只要有人不遵守交通規則,自然就會釀成同樣慘劇
雖然我都不是好守交通規則,不過我都係在大馬路例如高速公路才會超速
我都有快艇,不過揸船點都危險過揸車,如果不是了解附近的環境,同時沒有海圖機,自然會容易發生撞山或擱淺的可能
就算有雷達都要小心航行,因為每逢駛近彎位時不是個個都會慢駛望清楚
所以都要靠自己執生,尤其夜晚航行,好多貨輪駛入航道的山附近
不論是大霧定冇霧都會定時去響號,目的是俾其他航行者知道有船接近
畢竟肉眼視力有限,始終都要靠自己的能力去應付
歸根究底,撞船後不顧離去的船長就最大罪,就算當時係南丫4號違反航行條例
但如果沒有即使拔出船身,南丫船尾應該不會太快入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