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糖糖 於 2012-9-13 06:47 編輯
中國強硬出招反制日"購島" 發嚴厲警告
中國釣魚島領海基線就是紅線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10日下午召開會議,決定由政府購買“尖閣諸島”(即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中的釣魚島、北小島和南小島,將“尖閣諸島”收歸國有。11日,日本政府與所謂“土地所有者”簽訂了相關購買合同。釣魚島局勢嚴重!中日關係嚴峻!
圖片是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右一)與其他三名民主黨黨首候選人握手。自左向右依次為前農業大臣赤松廣隆、前總務大臣原口一博和前農業大臣鹿野道彥
目前為止中國政府采取了三點措施,包括外交部嚴正聲明、宣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准線、通過日本駐華大使和中國駐日大使向日方強烈抗議。
其中,核心反制措施是宣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准線。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領海是領土的派生和附屬海域,划定領海基准線以“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土屬於中國”的前提為大條件。一國領土領海神聖不可侵犯,該國有權動用包括軍事手段在內的一切手段捍衛領土領海主權。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亦發表講話,強調中國政府和人民即使在極其艱難困苦的情況下,也是錚錚鐵骨。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中國政府和人民絕不退讓半步。中國各大媒體紛紛發表譴責文章。11日出版的人民日報的文章題為《中國釣魚島豈容他人肆意「買賣」》;新華社的評論是《日本政府在進行一場危險的賭博》,文章稱,日本不顧中方的堅決反對和嚴正交涉,不顧胡錦濤主席日前在APEC會場的鄭重告誡,執意推進「購島」進程,這嚴重損害了中國的領土主權,傷害了中國的民族感情,中日關係面臨新世紀以來最為嚴峻的挑戰。
VIDEO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
中國宣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准線的宣示意義,一點不比日本所謂“國有化”釣魚島弱,甚至更加強烈。當年鄧小平同志曾對英國首相希斯指出:“英國政府想用主權來換治權是行不通的。我們和英國朋友說,我不解決這個問題,我就是李鴻章。誰不解決這個問題,都是李鴻章。”宣布基准線,意味著不管今後中國政局如何變化,誰都不可能在領土領海的問題上作出一絲妥協,否則就是李鴻章。這是中國明明白白的底線、紅線。
外國船駛入基線紅線算「入侵」
作為對日本政府「國有化」釣魚島的回應,中國10日發表了關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的聲明。分析認為,這意味著一旦有中國不歡迎的船隻等進入中國領海基線聲明的海域,中國可能會採取逐離等強硬措施,甚至不排除會有動用武力的可能性。
領海基線是沿海國建立海洋管轄權主張的起始線。根據《中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國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的水域為中國的內水,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12海里。
VIDEO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
該法律條文還特別規定,外國非軍用船舶享有依法無害通過中國領海的權利,外國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須經中國政府批准。而外國潛水艇和其他潛水器通過中國領海,必須在海面航行並展示其旗幟。如有外國船舶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中國有關機關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VIDEO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
中國擬就釣島問題對日本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三不」原則,即「不登島,不在島上進行任何資源或環境的調查,不在島上建任何建築」。 若真能做到釣島就會形同「廢島」。
復旦大學教授馮瑋指出,現在中國劃定領海基線,未來東海劃界中日之間的談判空間基本已經被封死。
中國外交部的聲明除了表明嚴正立場、昭告世界釣魚島問題歷史和法理事實外,依然留有餘地。譬如,外交部聲明,“中方強烈敦促日方立即停止一切損害中國領土 主權的行為,不折不扣地回到雙方達成的共識和諒解上來,回到談判解決爭議的軌道上來。
1972年中日實現邦交正常化時,周恩來總理與田中角榮首相就釣魚島問題“留待以後解決”達成共識。1978年中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時,雙方就釣魚島問題“擱置爭議,留待以後解決”達成默契。鄧小平當時說得很清楚:“實現邦交正常化時,雙方約定不涉及這個問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我們雙方也不涉及。我們認為,談不攏,避開 比較明智。我們這一代人智慧不夠,這個問題談不攏,我們下一代人總比我們聰明,總會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好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無庸置疑,如果不是兩國老一輩領導人當年以高度的戰略眼光和政治智慧妥善處理了釣魚島問題,中日關係不可能取得後來的巨大發展。老一輩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 識是40年來兩國關係能夠排除幹擾、不斷取得發展的重要保障,對我們今天處理釣魚島問題、穩定發展兩國關係仍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中日共識和諒解”,是當時中國總理周恩來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從 兩國關係大局出發,同意擱置爭議,“留待後人解決。”即中國外交部的聲明衹是要求日方立即停止侵害中國領土主權行為,回到擱置爭議、不再挑事的立場上來, 並沒有主動要求打破雙方原有默契,采取進一步實際行動。可以說,中國外交部的聲明給日方留足了充分的回旋餘地。
日方會理解和接受中國的善意,回到正確立場上來嗎?幾乎肯定不會。日本幻想在一點點侵蝕中國主權後用“真誠”的解釋獲得中方認可,才變本加厲,越走越遠。
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南海及釣魚島問題上采取的都是“反應式”反制,即對方挑事,我們才反制,中國從來沒有主動挑起矛盾。中國的克制除了與“和平發展”的國策有關,也有長遠的戰略考量。隨著中國國力越來越強大,未來解決領土問題對中國有利。而日本等與中國有領土糾紛的國家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要利用美國重返亞太制約中國的天賜良機,拼命攪亂局勢,一點點蚕食中國的領土主權,造成既有事實,迫中國就範。
VIDEO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
中國政府和人民熱愛和平,渴望發展。但在領土和主權尊嚴面前,中國人民不怕過苦日子,不怕打爛壇壇罐罐。“為了保衛釣魚島,中國不惜一切代價。”這個決心和心理準備,我們有!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立場:
2012年8月15日,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就香港船隻啟豐二號船上的香港居民及其他中國公民被日本當局攔截及拘留,召見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隈丸優次,並向日本政府傳達信息。香港政府重申釣魚島和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香港居民多年來對這些島嶼有強烈感情。政府不希望見到日本政府作出任何被香港居民視為挑釁性的行為。梁振英又要求日本政府不能有任何危及香港居民和其他中國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作法。
2012年8月21日,香港政府發表聲明,政府發言人在聲明表示,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日方拘禁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中國公民是非法、無效的。
釣魚台列嶼
釣魚台列嶼是一组位於東海南部、台灣東北部、中國-琉球界溝(俗稱「黑水溝」)西北側、琉球沖繩諸島以西、八重山列島以北的島群。其因各地習慣而有不同的名稱,或稱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日語稱爲「尖閣諸島」(日語:尖閣諸島/せんかくしょとう senkaku shotō?),琉球語稱為「魚釣諸島」(ユクン・クバジマ)。其包括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及其它一些岩礁,與中國大陸和台灣本島位處同一大陸棚,總陸地面積約6.344平方公里,約是龜山島的2.23倍大。
釣魚台列嶼各島泥土不厚、風浪較大,仅主島釣魚島有淡水溪流,島上長期無人居住,現各島均為無人島。
中國文獻記載釣魚台列嶼是在明朝或更早發現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美國控制。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群島主權移交日本時,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但中國方面(包括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皆認為釣魚台列嶼依地理、歷史和法理均為台灣附屬島嶼,因而引發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
命名
釣魚台的航拍照片
在官方文件中,該群島在台灣稱作「釣魚臺列嶼」;中國大陸的官方新聞稿有時寫「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在民間和傳媒中,「釣魚台」及「釣魚台群島」均可泛指整個釣魚台列嶼。「釣魚台」既可以僅指主島,有時亦可指全部群島。其中主島「釣魚島」在日本稱為「魚釣島」。
釣魚嶼曾在明朝著作《順風相送》、《使琉球錄》出現。日本在19世紀早期紀錄均採用中文名稱,其中主島稱為「魚釣島」,其餘群島亦採用「赤尾嶼」、「黃尾嶼」等中文名稱。
1884年,英國海軍調查該島時,首次採用「Pinnacle Islands Group」形容釣魚島群島一帶的礁石,近年以「Pinnacle Islands」亦泛指整個具有爭議的島群。
1900年,日本沖繩縣師範學校教師黑岩恆, 到達該群島時,按英文Pinnacle翻譯成「尖閣列島」,直到1910年代以尖閣列島作為日本和中華民国均成官方名稱。
在國際間,中方的譯名常翻譯成Diaoyu Islands、Diaoyutai Islands、Diaoyutai、Tiaoyutai、或閩南話「釣魚島」白話字形式Tiò-hî tó,但以Diaoyu Islands的使用率最高。日方譯名則寫成Senkaku Islands。
2010年,英文傳媒報導中日糾紛時,大多媒體將兩詞並列使用。
歷史
古代記述
中國有關领有釣魚台島的最早文獻,至少可上溯至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稱該島為釣魚嶼,称赤尾嶼为 “赤坎嶼” 。其後文獻及官方輿圖亦採用「釣魚嶼」名稱,見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任琉球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憲幕僚郑若曾編纂之《籌海圖編》、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欽命繪製之《坤輿全圖》[《坤輿全圖》使用閩南語發音,稱為「好魚須」(Hao-yu-su),即「釣魚嶼」]。台灣沿用「釣魚台」名稱至今。中國現代則稱該島為「釣魚島」,有時也用「釣魚台」的名稱。
日本欲佔
在1786年日本仙台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国通览图说》之《琉球国全图》中,已列出釣魚台列嶼各島,並與福建劃為同色。該地圖出版後98年,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了釣魚台,要求日本政府佔領。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国通览图说》之《琉球国全图》已列出釣魚台群島,並注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年後,亦即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台列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説:「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占台灣近旁之清國 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 無開 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 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台訂立國標,並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
《馬關條約》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在戰爭尾聲時,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台為「無主地」,正式劃入日本版圖,要在釣魚台建立國標。 但該內閣決議並未有任何文件遺留,該決定也未由國家最高首脑日本天皇簽屬佈告。1896年日本天皇頒布飭令第十三號,將沖繩縣管轄範圍列為:島尻郡、中頭郡、國頭郡、宮古郡、八重山郡等,其中八重山郡僅包括八重山諸島,並不包括釣魚台; 而且該內閣決議後日本也沒在釣魚島实地建立國標。 4月17日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註明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馬關條約》第三款提到條約粘附的地圖所劃疆界(但据在“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JACAR)”公開的日文原版《馬關條約》其並無粘附台灣地圖 ;另外,後来的《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提到《馬關條約》第三款被取消)。
1919年一 批福建漁民在釣魚島擱淺,得到日人古賀善次營救,翌年北洋政府駐長崎總領事馮冕向古賀發出感謝狀,當中注明「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等字眼,現 時日本視此為中國承認釣魚台歸沖繩的主張。然而,當時台灣、澎湖、沖繩、釣魚台均在日本人手中,中國並無權干涉日本帝國對其行政區劃分。
日本是在雙方簽定《馬關條約》後(具体何年不明)才將釣魚台納入沖繩县石垣村管轄。有關釣魚台是否為無主地及是否透過《馬關條約》割讓一事,中日雙方存在尖銳矛盾。但中方認爲,無論日方認爲《馬關條約》割讓者中是否包括釣魚台列嶼,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馬關條約》廢除後,日本都應遵其無條件投降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將釣魚台列嶼歸還與中國(時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
琉球等島嶼托管
1945年日本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條重申《開羅宣言》中內容,将日本的主權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其它由《波茨坦公告》簽署囯美國、中國(當時為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英國所決定的小島。1946年1月29日,根据《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条,《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定义日本的版图为“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釣魚島群島最北的黃尾嶼的坐標為 25°56′N;123°41′E,远在北纬30度以南)
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第3条规定日本版图的范围“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釣魚島群島最北的黃尾嶼在北纬30度以南)。
1951年日本與美國等48國簽定《舊金山和約》,授權美國托管琉球群島及釣魚台群島。時值中國國内國共內戰剛暫告一段落,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大陸成立不久,韓戰爆發,作爲戰勝國的中國(無論是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聯被排除《舊金山和約》協簽之外,更未參與簽署承認或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51年9月18日發表聲明指出該和約的非法性,並沒簽署文件認同二戰後把钓鱼岛主权授予日本。
1955年間中華民國國軍一部自大陳島撤退後,曾於釣魚台短暫駐軍,當時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尚未斷交,但並未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或透過其他正式外交途徑抗議。
然而,自二戰後,兩岸對釣魚台的地圖標註仍相當混亂,均未有將釣魚台納入台灣境內,釣魚台的標示採用「尖閣諸島」等名稱。中華民國教科書與地圖直至1970年以前,皆標示釣魚台為日本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1956年第一版中國分省地圖和1962年第二版均在地圖中說明:此地圖是「根據抗戰時期或解放前申報地圖繪制」。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歷國共內戰等事件後,並未有條件對全國領土進行勘查,但這些資料均被日方視為支持釣魚台作為日本領土的證據。
迄至1969年於釣魚台相關海域發現石油之前,日本並未在該島建立任何表明領土歸屬的標樁。同樣此前中方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未曾強調自己對釣魚台列嶼的領有權。
1969年5月,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勘察中國東海、台灣海峽北方後,認為該處蘊藏龐大的天然氣或石油;1970年8月31日,在美国监督下的沖繩政府立法院起草了《关于申请尖阁列岛领土防卫的决定》,这是在钓鱼群岛主权争执中,日本方面首次公开主张对该群岛拥有主权。同年,美國提出將沖繩及釣魚台交還日本,1971年中國大陸及台灣正式提出抗議。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時,不理中方反對,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但美國同時指,在釣魚台的最終主權問題上採取中立態度,這亦是美國國務院截至2010年9月前的態度。
主權爭議: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
• 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主張二戰後日本歸還台灣與其附屬島嶼時亦應歸還釣魚台列嶼。
o 中華民國政府將釣魚台列嶼劃歸台灣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管轄,其郵遞區號為290。
o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將釣魚岛及附属各岛列入领海领土范围,为台湾的附属岛屿;根据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 日本將其劃歸沖繩縣石垣市管轄,在島上建有燈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