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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畢老林: 從假波「底出」說到金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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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6 17:11: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8月5日,周日。《信報》辦公室由港島東遷至九龍東,新地頭新氣象,喜也!

近日最議論紛紛的話題,不是國民教育、歐美中有沒有新招救市(全部按兵不動,惟股市照升如儀),而是倫奧羽毛球女雙賽事四隊合演「假波」。假的,當然真不了!四支分別來自中國、南韓和印尼的球隊,一律遭國際羽毛球聯會取消參賽資格。四隊陣上「竭盡全力」輸掉比賽,以便於晉級後避開實力強橫的對手,結果求仁得仁,「四大皆空」。

國際羽聯這個決定,有人撐,有人彈。明智與否,乃觀點角度的問題。不以為然者,大都以兵不厭詐、策略運用等只要有競爭有比併便無可避免的「常家便飯」為理由,批評甚且嘲笑對「打假波」大驚小怪的觀眾、論者;對公平角逐、體育精神擇善固執之輩,自然寸步不讓,針對打假波的國家/運動員口誅筆伐,力撐國際羽聯。

不恰當的比喻

「投資者日記」並非信報論壇,老畢無意就此中是非黑白說三道四。然而,這宗「打假波」事件,足以引發眾多體育以外的思索,當中金融醜聞與監管,就有不少地方可借鑑倫奧羽賽風波。

入正題前,先談一點個人感受。8月3日,《金融時報》LEX專欄提到,網球明星一旦落後五局,於一盤中僅餘的第六局往往不思進取放軟手腳,索性任其輸掉,以便留力在餘下盤數重整旗鼓反敗為勝。文章旨在說明,運動員並非任何情況下皆全力以赴,圍繞羽賽風波小題大做者,顯有雙重標準偏頗偽善之嫌。

老畢認為,這個比喻殊不恰當,對分析羽賽醜聞背後的微言大義全無幫助。須知道,網球運動員在六局中丟掉五局,即使拼盡全力,成功從後趕上的機會亦十分渺茫,縱能得償所願,一則追成平手並不等於能勝,二則由0比5戰至5比5,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不在話下,影響餘下賽事作戰能力勢在必然。

運動員在翻身機會微乎其微下「趕快」輸掉一盤,跟罔顧體育精神、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扯不上關係。難道執着於一子之得失,在必敗無疑的形勢下耗盡體能,以滿盤落索換取一盤的勝利,觀眾始會看得過癮、不如此無從彰顯體育精神?在人類先天條件存在局限,不善用賽事規例(三盤二勝、五盤三勝,諸如此類)作出有利爭勝的理性選擇,與「得鋪牛力」何異之有?

老畢並非替遭取消資格的四支球隊說話。事實剛好相反,在金融醜聞無日無之、設計促銷理財產品的投行暗地裏跟客戶打賭,在坐擁資訊不對稱優勢下佔盡便宜,惟除了馬多夫騙案主謀Bernard Madoff等少數例外,銀行業中還有多少人像倫奧羽毛球運動員那樣,給監管當局褫奪「參賽資格」(disqualified)?國際羽聯這個極富爭議性的決定,對金融世界的啟發性不容低估。

以假亂真輸得漂亮

看過賽事的讀者應該同意,喪失資格的四隊,波假得着實到了家。那不等於說,久經排練而能以假亂真的「假波」(故意敗陣人盡皆知,卻因運動員「悉力以赴」而甚難舉證),只因「輸得漂亮」便有大條道理瞞天過海。然而,在競技場上,賽事參與者跟執法/監管者的角力,有時比鬥個你死我活筋疲力竭的運動員/參賽單位還要激烈。

賽馬是一個好例子。看慣跑馬的朋友想必知道,當一個馬房派遣超過一駒上陣,賽果既可無比正常,亦可大大的出人意表。在第一種情況下,戰駒有主次之分,「副車」的作用不在爭勝,而在替主力鳴鑼開道,即賽馬術語所謂的製造步速(pace-setting)。廐侶一馬當先在前領放,馬房主力清風送爽上口上力,入直路衝刺時自然事半功倍。

然而,上述戰略等於在光天化日下扼殺製造步速賽駒的勝算,絕非fair play。然而,只要公眾認定唯一作用是替廐侶開路的馬匹老老實實「做好這份工」,公眾對這個部署心裏有數,投注人不會介意該駒為他人作嫁衣裳,「透明度」並無問題,監管機構(regulator,在此例中當然是馬會)通常眼開眼閉不加過問。

第二種情況卻跟倫奧羽賽有點相似(神似而非方式相像),且更接近公然「造假」。與首例一樣,同馬房派遣一駒以上出賽,實力公認最強的一匹,票數拋離廐侶,賠率冷熱分明,結果卻熱門落敗冷門爆出,在零和規則底下,公眾的注碼自然變作了幕後的彩金。

同廐參戰馬弱勝強敗,賽馬術語稱之為「底出」。

然而,實際作用是替幕後真正主力「孭飛」的熱門,陣上既可輸足一條街,亦可以短距離僅敗,輸得「似模似樣」,中間分別得視幕後心意以至鞍上人「功力」。

馬會固然不會鼓勵馬房「底出」,惟除非證據確鑿,像馬多夫騙案頭子般「斷正」,否則查過問過以至對涉事者小懲大戒後,事件便會不了了之。

由零開始設計誘因

這令老畢想到金融監管。倫奧羽賽鬧出「假波事件」,上月底推出新作Bailout的Neil Barofsky(前美國問題資產紓困計劃〔TARP〕特別監察長〔Special Inspector General〕),日前在Twitter留言,提出一問:「大家真的有必要為人們對誘因作出反應而感到震驚嗎?」

據說,Barofsky是受到倫奧羽賽運動員為「走線」設法敗陣啟發,因而提出這個問題的。此君在涉資7000億美元的TARP監察工作上處於最前線,掌握銀行與政府互動的第一手資料,更在新書中爆了不少內幕,有感而發自非無因。

不幸的是,運動員再多、造馬集團勢力再大,跟金融業相比非但小巫見大巫,重要性更加無法相提並論。

倫敦同業拆息(LIBOR)操控醜聞,發展至今已把所有大型銀行以至英美歐中央銀行捲入,有多少決策者明知故犯、知多知少如何證明,除非將整個制度和運作模式連根拔起推倒重來,由零開始設計誘因,否則要像國際羽聯盤亮出「紅牌」,取消當事人的參賽資格,是絕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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